允许地方发行专项债 五项政策支持货币化安置房 重磅!住建部

今天(10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人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肖远企:优化“白名单”贷款资金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进入“白名单”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大力度出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目前是按照进度分批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通过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给施工方等上下游,今后银行可以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根据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给房地产项目开具的资金监管账户,后续根据实际运用需要银行受托支付给施工方等上下游,确保房地产项目能够尽早开工建设;同时,由于信贷资金是进入资金监管账户,实施专门管理,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倪虹:9月底一线城市因城施策调整限购措施,北京上海是放宽、广州是全面取消、深圳是部分取消

倪虹表示,去年开始,住建部已经充分赋予各个城市房地产调控的自主权。四个一线城市在9月底分别调整了房地产限购措施,其中北京、上海是放宽限购条件,广州是全面取消,深圳是部分取消,这也充分体现各城市因城施策,自主决策。

倪虹:五项政策支持货币化安置房 允许地方发行专项债

倪虹表示,将通过货币化安置房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主要是考虑有些条件成熟、群众改造意愿迫切、前期工作比较扎实,货币化安置可以更好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地点,又无需等待过渡期。对于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获得政策支持,有两点:一是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要做重点选择;二是项目的两个方案要成熟:一个是征收安置方案成熟扎实,另一个是资金大平衡,做到项目总体平衡,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主要支持政策有5条: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评估发放贷款。

倪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防止房地产领域虹吸负面作用的制度安排

倪虹表示,“虹吸效应”是世界各个城市在发展过程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不同的城市和城市的不同发展阶段,“虹吸效应”会产生不同影响。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中国政府注重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这是防止房地产领域虹吸负面作用的一种制度安排。

宋其超: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

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表示,对于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安排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

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收储在操作上将与存量土地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

宋其超表示,专项债用于收储土地在具体操作上,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范围,及时安排专项债券的发行和支出。

倪虹:为了适应生育二孩需要支持地方增加保障对象住房面积 兜牢住房保障底线

倪虹表示,为了适应生育二孩的需要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增加保障对象住房面积,各城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同时,一定要加大保障力度,兜牢住房保障底线。到今年年底,计划让450万青年人、新市民能够住进保障性住房。

倪虹:1-9月我国已建设筹集148万套保障性住房,到年底将有青年人、新市民等450万人住进保障性住房

倪虹表示,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以需定购”,筹集房源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新建,一种是购买。1-9月我国已建设筹集148万套保障性住房,到年底将有450万人住进保障性住房。

责编:梁秋燕

校对: 刘榕枝


住建部等多部门出台措施 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

据新华社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近日出台措施,完善政策工具箱,通过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方式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 报道称,部分房地产企业长期依赖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的发展模式,在疫情冲击和市场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销售回款不畅、新增融资受阻,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部分已售商品住宅项目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停工或逾期交付,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房地产企业作为保交楼的责任主体,积极处置资产、多方筹措资金,努力完成保交楼任务。 地方政府为了防范房地产企业风险外溢,切实承担“保交楼、稳民生”的属地责任,帮助企业做好保交楼工作。 目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各地保交楼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资金压力。 据悉,此次专项借款精准聚焦“保交楼、稳民生”,严格限定用于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通过专项借款撬动、银行贷款跟进,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有关部门强调,“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在做好“保交楼、稳民生”工作的同时,对逾期难交付背后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项目原有预售资金被挪用的,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有关部门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工具箱,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守法诚信、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19年多地下调棚改目标:货币化安置政策收紧

近日,多个省市相继进入地方两会时间,各地2019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也陆续亮相。 过去一年,棚改货币化政策曾多次引发讨论,全年棚改任务完成量依旧超额完成。 但随着货币化安置政策收紧,2019年多地也纷纷下调目标任务。 在因地制宜和防控重大风险的大背景下,稳定将成为2019年棚改主基调。

势头放缓

1月27日,浙江、上海、贵州、陕西、重庆等省市地方人大会议开幕,多地政府工作报告在2019年保障民生计划中,均提到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而根据此前各地召开的住房工作会议,新的一年,地方仍将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计划。

住建部1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超额完成了去年度580万套的目标任务。 在地方层面,以浙江为例,2018年,该省棚改计划完成开工29.2万套,实际开工40.6万套,完成率达139%。

不过,据21世纪经济研究院分析师的不完全统计,相较于2018年的“突飞猛进”, 2019年各地的棚改目标均有所下降,且下降幅度较大。 其中,山西从12.52万套下调至3.26万套;河南从50万套下调至15万套;四川从25.5万套下调至15万套;北京也从2.36万套下调到1.15万套。

有媒体据此解读称2019年棚改目标或将大幅缩水,整体跌幅可能过半。 对此,克而瑞地产研究团队发布的评论文章指出,从已经公布的19个省市2019年的棚改开工目标来看,总体较2018年计划开工量下调幅度约21%,这与全国棚改计划开工量下调幅度一致。

上述文章表示,各省市间有升有降,其中广西、辽宁、陕西、重庆等6个省市2019年计划开工量同比增长,历年开工量在20万套以上的江西、湖北、河北等3个棚改大省在2019年计划开工量同比持平或者微跌。 “前期棚改开工量较大的省出现阶段性回调符合客观规律和市场预期,例如河南省,2018年棚改实际开工量就已达到2016年的1.8倍,2019年计划目标回落也在预期之中。 ”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2018-2020年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定下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的目标。 而从分割的年度计划看,2018年为580万套,2019年、2020年均保持在460万套。

政策收紧

不论是目标减半还是下调21%,2019年棚改都将迎来政策性拐点,放缓已经成为大趋势。

去年6月围绕棚改货币化政策走向的话题却走到风口浪尖。 虽然一个月后,住建部的声明指出,并未叫停棚改货币化政策,但相较于此前的大力倡导,政策风向悄然转变。 住建部明确,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对于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从历年情况看,棚改货币化安置在地方楼市去库存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然而,与2017年强调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不同,2018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并未提及去库存相关内容。

同时,更为关键的是,据多家媒体报道,去年12月,在住建部下发的2019年棚改计划提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将被取消。

在各地实施棚改计划过程中,政府购买棚改模式是主要的融资方式,由政府选择具有实力的平台公司,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平台公司负责具体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棚改专项贷款。 这意味着,政府需要对项目进行兜底,因而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而在防控重大风险的大背景下,各级都在严控债务问题。 上述2019年棚改计划指出,对于新开工的棚改项目,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变相举债或实施建设工程,而是要求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棚改专项债)为主进行融资。

在地方层面,相关政策已经初见端倪。 江西省住建厅在2018年住房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货币化安置政策,对商品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取消货币补偿奖励政策,加大安置住房建设力度。 2016年和2017年,江西省该项表述分别为“力推棚改货币化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迎合市场所需

戴德梁行首席政策分析专家魏东向从市场角度进行观察称:“棚改货币化政策的确能够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帮助棚户区居民提升生活质量。 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自2015年以来呈现连续上扬的态势,在一二线城市纷纷限购的背景下,一些热钱在末班车心态的引领下也纷纷流入三四线城市,推高了当地房价,同时放大了有效需求,造成房价高于真实价值,所以棚改货币化的政策调整是适应了当下的市场现状。 ”

不过,基于2019年或取消政府购买棚改模式的考虑,天风证券固收团队测算,2019年棚改资金需求在1.3万亿元左右,落实到政策性银行贷款与专项债的共有1.17万亿元。 但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取消后,保守估计2019年棚改专项债有6000亿元的配额,因此还有接近6000亿元的资金缺口。

实际上,随着2019年地方新增债务限额将提前下达,全年地方专项债有望进一步扩容。 作为专项债的主要品种之一,棚改的资金来源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保障。

去年10月召开的国常会也明确,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 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 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当前各地棚改目标的调整,体现了一城一策的导向。 可以预计的是,很多2018年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尤其是东北、西北和西南等省会城市,棚改政策也会略有调整。 当然目前新的情况在于,国家发改委对于轨道交通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重新加大,实际上轨道交通沿线的棚改力度依然不会降低,这也是政策调整下新的市场机会。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

2020年国务院宣布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未来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这意味着,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以修复、保留为主,出现危房、无法修缮居住的住宅才会考虑拆迁、重建。 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居民和 社会 捐助。

老房子、老社区的概念与存在的问题

每个人对城镇老房子、老社区的理解都不一样,有人认为,建成10年就已经属于老旧房子了,而有的人则认为老旧房子,说的应该是至少建成30-50年的房子。

那么,到底建成多少年才算老房子、老旧社区?

2018年,我国住建部在广州、厦门、沈阳等15个城市开展老旧社区的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多老旧社区居民认可。

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大力提升、改造城镇的老旧社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其中还提到, 老旧社区指2000年以前建成的、居住条件落后的住宅小区。 也就是说,老旧社区指的是建成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小区。

建成20年以上的老房子、老社区的现状:

所以,老旧小区存在着很多问题,造成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生活困难,有强烈的改造愿望。

老房子、老旧小区结局是改造、保留为主

很多人认为,只有新建住房才是有价值的,其中包括土地价值和房产价值,而市中心老旧小区的房子最后的结局就只剩土地价值了,老房子的价值几乎为0,破破烂烂,没有保留的价值,应该全部拆除。

首先,避免拆迁推高房价。 最近几年,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大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棚改”货币化补偿。 本来这些城市房子需求较低,居民也没有什么钱,住宅库存较大,但是,大量的居民“棚改”后,拿到钱就去买房子,造成房价大幅上涨。

其次,老旧小区拆迁成本高,修缮加固可以加大资源的再利用程度。 老旧小区,因为土地性质复杂,所处的位置一般为市中心,拆迁成本高,拆迁难度大,而这些老旧社区经过修缮加固后,居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直接拆除,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所以,老旧社区改造比直接拆除更有利。

首先,改造对象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小区失修失管且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 也就是说, 老旧小区的改造前提是小区居民自愿。

其次,改造的内容分3类,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 基础类 指满足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给老旧小区的屋面、外墙、楼梯以及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 完善类 指满足居民生活便利和改善需要,给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例如增加停车场地、加装电梯、建设电动车充电装置等。 提升类 指为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给老旧小区改造或建设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智慧化设施,例如快递站、老人活动室及智能感应设备等。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的规定,老旧小区改造的钱来源于政府、居民和 社会 捐助。 原则上是谁受益,谁出资,政府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支持补助,并鼓励 社会 力量捐资。

老旧小区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在改造后,又可以呈现较强的生机,直接拆除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给 社会 带来房价上涨等不安定因素。

所以,目前国家对老房子、老小区的态度是改造、保留为主,除非是危房,不鼓励拆除。 在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上,国家也给予了多种途径,减轻居民的出资压力,目的就是让老旧小区的居民,能在较少开支费用的情况下,过上美好生活。

我认为,老房子留下的不仅是回忆,也是一段应该记住的 历史 。 生活在改造后的老房子里,也可以是美好生活。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究竟会怎样?结合以往经验和国外案例,谈下个人的看法,权作交流探讨,仅供参考。

第一、对老小区老房子的基本认识

01、老小区老房子占用土地性质

我们国家施行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形式。

城市的土地一般属于国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那么,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很可能就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但城中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

02、老小区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

根据老小区老房子建筑年代不同,房子的属性会有差异,早期的老小区,一般属于福利房。 98年开始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后,市中心建起来的老房子老小区,一般都属于商品房。

一般来说,福利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但却是免费使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往往是出让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也有划拨的,在商品房早期会有这种情况。 比如,昆明市金星小区。

03、为什么要讨论老小区老房子的土地权利?

很简单,“房随地走”。

房子不能凭空建盖,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建在土地之上!建好之后,不能移动,属于典型的不动产。

因此,讨论房子避不开先讨论土地,土地权利属性决定房子的走向。

第二、土地性质决定老小区老房子的最终走向

01、城中村自建房

市中心也可能还有城中村,这些土地往往还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建盖起来的房子虽然老旧,但还是属于农房(农村合作建房也可归入农房中,部分是小产权房)。

由于宅基地没有使用期限限制,老旧农房只要能安全居住,不管户籍有没有迁出,依然可以继续居住、世代继承,房子的最终走向完全由产权人自己定。

当然,遭遇政府征收、拆迁,房子的最终走向就得跟着政策走,个人也就无法左右。

02、市中心福利房

市中心的各种老旧小区的单位福利房,土地往往是划拨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也不需要支付使用费。 一般来说,只要房子还能安全居住,房子就可以继续居住、保有产权、世代继承。

但要注意,由于福利房是划拨土地,没有交费就使用,即便已经将产权分割到职工名下,但这类房子的最终走向,更多还是由政策决定。

比如,房改单位被撤销,单位不存在了,话语权就会弱化,原有权益可能难以维护,相应的福利房在老旧之后,容易被征收、拆迁,那这时老旧小区就很难保得住,不得不面临补偿安置。

03、市中心商品房

98年开始实行住房商品化,第一代商品房开始面世。

但其实,在98年之前,市场上也是有商品房的。 有些早期的商品房权利表现形式是土地国有出让,但房子是委托承建,并不是像现在的商品房一样大面积建盖。

由于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是属于纯商品房,土地已经交费,办了出让手续;房子也是钢筋、混泥土的混合物,也是花了钱买的,则这类老旧小区老房子,在经过一定房龄后,会面临改造,也就是这几年进行得如火如荼的老旧小区改造,延长房子的使用寿命,改善小区环境,让老房子老小区更好住。

这些改造完成后,下一步老房子仍面临使用寿命到期的问题,房子的最终走向,大致有以下一些:

①拆迁安置

市中心的老小区老房子,区位优势佳,配套完善,土地价值大,加上建筑密度低,往往会有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拆迁,在原址上重建商品住宅小区。

对于老房子的业主而言,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拿现金走人;也可以选择回迁安置,继续在这个区域居住。

②集资重建

市中心的老小区,区位优势佳,生活便利,容积率低,住户少,在70年届满时,房子已成危房,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可以再续70年的土地使用费,然后共同集资,委托专业的施工单位建盖住房,盖起来的新房,一部分归原有业主分配,多余部分可以出售,回笼资金。

③ 收归国有

老小区的土地年限是70年,这个期限届满时,房子已经属于危房不能住了,又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拆迁,业主也不能达成集资重建协议,房子不得不随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

政府收归国有之后,跟原来的业主就没有关系了,老旧危房可以连通土地使用权一起,再次挂牌出让,由摘牌单位自行拆除,然后按照规划建设。

④再次续期

老旧小区老房子在70年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仍然可以安全居住,那么,业主可以交钱后再续70年土地使用权,继续住在房子里。 当然,买卖、抵押、继承、置换、赠与等产权转移也是可以的。

老旧小区老房子使用超过70年寿命是完全可能的!虽然国家标准是不低于50年,因为国外这样的例子比较多。

比如,新加坡组屋的产权年限就是99年,房子经过5年一小修,10年一大修之后,确实能住到99年,99年到期后,房子和土地一起收归国有,由国家再次统一分配,与原来的产权人就没有关系了。

像德国、美国、加拿大这些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建盖商品房的 历史 都是上百年,他们很多房子的寿命已经超过100年!

有个朋友在加拿大买的房子,买时的房龄已经287年了,传了好几代人,但依然可以正常居住,只是需要不断翻新、维修、维护,土地不是使用权,而是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可以世代传承!为房子的永续存在奠定了产权基础。

但土地私有制不利因素就是需要每年缴税,这个税负还是比较重的,大致是两点几。也就是价值100万的房子,每年需要缴纳2万多的房产税,绝大部分税收归地方支配,用于改善当地民生,发展当地教育,雇佣警察维持当地治安,极少部分上交联邦财政,这可能是发达国家住房自有率偏低的一个重大原因!

现在很多人盲目地呼吁出台房产税,但不要忘了别人的前提,就是土地是私有的!也就是说,自己所有的房子和土地是可以缴税的,因为谁来拆房子,产权人愿意就拆,不愿意的话,就“神圣不可侵犯!”即便国王来了,也可以说“不”!

国外有个关于房子拆迁和私有财产保护的经典案例,就是“风能进、雨能进,但国王不能进!”

说的是普鲁士国王(德意志帝国前身)威廉一世,发现在自己的行宫前有个磨坊,比较低矮丑陋,影响了行宫形象!于是,他派人以国家的名义去征用,谁知道不管开什么条件,磨坊主都不答应。 国王一怒之下,强拆了磨坊,但磨坊主却委托了律师,将国王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国王恢复原状!理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但现在,我的房子是我的,却只是盖在别人的土地上,我只是租地,我租的地,70年租期到了,还要续交土地租金,然后房子才能保住;如果不交,即便房子能住,也要被收掉;而且就算续期了土地,每年持有房子还要交钱,该怎么说呢?不好说,所以,房产税难产!

第三、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该怎么办?

01、接受改造

这几年出台了政策,中央财政也划拨了大量资金,开启了大规模的老旧小区改造。 我认为,如果不需要自己出钱,只是让度部分小区权利,就可以换回小区改造,是可以的。

毕竟,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各种居住配套会更好些,有利于提升居住体验,也有利于提升房屋价值,延长使用寿命。

02、加速置换

现在房价很高,有些同志可能买不起新建商品住宅,会退而求其次地买老旧小区,这是部分老业主置换老房子的好机会,套现离场,落袋为安,可能是不错的选择。

03、等待拆迁

最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

市中心的老旧小区,值钱的不是房子,而是土地,市中心的土地,寸土寸金,稀缺性不言而喻,正是由于这种稀缺性,导致很多开发商都愿意投资老旧小区拆迁。

因此,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老房子,基于所在区位优势带来的土地稀缺性,未来还是有多种选择,依然具有主动权,担心的就加速置换,淡定的就出租等待拆迁,应该都不会差。

很久以前就听说很多发达国家的老城区都是穷人住的,富人都住在郊区,那时就想着有朝一日也能到郊区住大房子。 几十年过去,我已经实现了在郊区住大房子的梦想,回首看城里,城里的老房子大部分还在,可是房价飞涨,各个都成了纸面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各种羡慕嫉妒恨。

究其原因,第一主因是拆迁,次因是学区,其三是方便。

国外老城区是不能随便拆的,咱的北京城王府、大宅似乎也该留下,可是大部分四合院实在太破了,几十年的的私搭乱建,见缝插针,四合院早已变成“富”民窟,已经没有了保护的价值,拆旧盖新是最终的结局。

再说学区,一所学校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源的质量,当年轻的父母都已经在郊区的大房子里生儿育女时,优质的生源也外移了,几个传统的名校都是80 90年代打下的基础,名校办分校外移也已经在悄悄进行中,当然现在把郊区的大房子出租,自己带着孩子高价在学区租小旧房子住,他们是支撑老城区房价的主力。 未来呢?政策一变名校搬迁,恐怕学区房就是一地鸡毛。

方便就不提了,网购时代,哪里都一样方便,停车是每天的事,上剧场几年也轮不上一回。

经济不好,公司也在外迁省房租,疫情之后,网上远程办公估计也和网购一样普及了,那时城里还有什么?还有开发商面对红着眼的钉子户大把地砸钞票吗?恐怕不会了。

谢谢邀请 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每个城市的老房子最后的结局不外乎两个,要么存在,要么消失。 留下来的老房子都以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如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老洋房,它们因承载着 历史 文化与建筑艺术价值而备受保护,并且将一直作为 历史 文化的标签被保护着留存下去。 而 中国大部分城市的老城区 又将是怎样存在呢? 基本上都会迎来逐步的升级改造,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旧改”,这是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

为什么会采取“旧改”的形式呢?

首先,老城区的老房子、老小区都存在 历史 遗留问题——老破旧。 面临房龄老、户型旧、停车不便、绿化不足等问题,必须改。

其次,市中心老城区的房子虽然旧,但是周边配套资源优势却不可忽视。 因为一个城市的中心基于多年发展的积累,基本上配套是非常齐全、成熟的。 一般来说,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与学校、医院、商场等配套设施距离都不远。 有些“老破旧”还因为有学区资源的“傍身”而价值备涨,甚至比新区的房子还要贵!因为老中心配套资源成熟等因素,所以,只能采取“改”而不是“拆”的形式。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现在的政府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旧改,这种形式比起传统的拆迁形式更温和适当,也能更好地保护建筑原貌,留存建筑价值。

八.九十年代的建的老旧小区,三四十年 历史 ,己经老龙锺态。 外墙斑驳,管道陈旧。 由于楼层不是太高,又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如果没有外力的冲击(比如地震),再使用几十年不成问题。

有钱的城市,上海市对所有的老破旧小区实行全方位改造。 屋面斜改坡,重新敷设PVC管道,外墙加厚水泥涂层,内墙出白,除了整体结构,整修无一遗留。 外观上除旧换新,也为市容市貌增色不少。

我所在的三线城市,财政实力不够,市中心的老旧小区改造就缺少大刀阔斧的动力,仅在规范.卫生.沿街墙壁涂色做了些微变化,更新锈蚀的燃气.自来水管道和室外的电力布线。 楼房只要不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正常使用完全可以。

八.十九十年代建的房子,布局不太合理,市民还是希望拆迁改造。 一是能圈为商业中心,拆迁户就能享受到政策优惠,能圆一个新居的梦。 二是棚改,国家下拨资金扶持,推倒老旧小区,重建新的居民小区。 三是政府征收,建设公益项目。

毕竟老旧小区体量非常大,不可能所有一步到位,如果没有以上三点机遇,只能将就居住。

现在居住老旧小区的居民,很多是经济上不太富裕,或年龄较大的退休人员,拆迁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几个钉子户就能让老旧小区重建推迟几年,甚至十年八年。 不是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是玩不起的。

所以,有些规模不大的县市,宁可舍弃黄金地段的老旧小区,另择新址,政府机关.重心商业区.学校规化在新区。 这样,扩大了城市面积,又减少了 社会 矛盾。

对于市中心的老小区,从二级旧里到上世纪中期的老公房小区,一般有 拆, 改, 留。 过去几年以“拆”和动迁为主,这两年以“留”和“改”为主。

“拆”

“拆”最常见也被大家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拆除老房子,腾地给新的开发用。 一般被拆除的地块有比较好的开发商投资开发意向,或者是市政项目动迁 (造地铁公路公共场馆等等)。

不过这两年一证一套了以后,拆迁暴富的时代就结束了。

“改”/ “留”

随着动迁成本不断增高以及房地产开发拿地速度减缓,以及各种风貌保护的实施,市中心老小区老房子开始由动迁变为保留以及改造。

对于比较有特色,地段比较好的老小区,可以让原居民迁走以后成片大改造,作为酒店,办公或者高档住宅等等用途,引入 社会 资金,面积和功能也和原来大有不同。

不过,个人觉得对于住在市中心老房子老小区的居民,如果想要改善生活,与其等待拆迁或者改造,其实不如自己主动想办法解决居住问题,毕竟有时候一等就是几年几十年。 。 。 是否值得呢?

“拆”除了动迁以外,还可以原拆原还,在老小区拆除后在原址提高容积率新建住宅,增加原居民的居住面积以及公共设施。

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在前几年会有一个旧城改造的过程,对前些年的老校区老校区住户来说,他们可能比较幸运,通过拆迁搬新房提升生活的质量水平。 不过,随着旧城改造的升级,老房子老小区可能会通过电梯补贴或者房屋修复等形式完成改造。 与此同时,对危旧房屋,未来可能还会存在局部性的危旧房屋重建过程。 但是,对未来多数的旧房子旧城区来说,可能会通过墙体修复、电梯加装等形式完成改造,现阶段内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已基本上完成,接下来大规模拆迁回迁的可能性会明显下降,但通过电梯加装等形式,也是旧房子老小区旧貌换新颜的结果。 对市中心老房子老小区居民来说,也期望住上新房子,或通过加装电梯提升房子的真实价值。 从大趋势来看,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也将会面临着一系列翻新或加装措施,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与便捷度。

规模大的,尤其是临街的小区,等待拆迁。 规模小的,背街小巷的房子,拆迁不拆迁就难说了。 不要以为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感,有相当一部分老房子因为规模和位置的关系,最终成为城市建设的死角,这是极有可能的。 对于上述这样的房子,政府不感兴趣,开发商更不感兴趣,所以最终拆迁无望,运气好了,政府给你刷刷墙,路面弄平整,至于说看不见的地方,比如地下管网,楼内线缆,修缮的可能性并不大。 此外,停车位、绿化什么的,也没地方啊,所以没法搞。

对于市中心不会大范围迁移的城市,老小区也会越来越贵,价值攀升。

市中心会迁移的城市,原来市中心的老房子和老小区,大概率成为“贫民窟”般的存在。

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旧城改造,整体的成本很高,所以政府的最优选择就是把资源投入到其他可快速发展的区域。 医和疗资源教育资源迁移,必然会导致城市中心的迁移。

对于老小区的去留问题,其实目前各大小城市的策略大多一致:

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有机更新。 开展老旧小区抗震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养老设施改造、无障碍设施补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工作,提升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老旧小区日常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 社会 化、精细化。

可预见的是,未来除非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者高溢价的大型商住项目,老房子动迁的可能性极小。大概等待它的只能是慢慢老去......

2020年国务院宣布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未来将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这意味着,市中心的老房子、老小区最后的结局会是以修复、保留为主,出现危房、无法修缮居住的住宅才会考虑拆迁、重建。 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居民和 社会 捐助。

老房子、老社区的概念与存在的问题

每个人对城镇老房子、老社区的理解都不一样,有人认为,建成10年就已经属于老旧房子了,而有的人则认为老旧房子,说的应该是至少建成30-50年的房子。

那么,到底建成多少年才算老房子、老旧社区?

2018年,我国住建部在广州、厦门、沈阳等15个城市开展老旧社区的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多老旧社区居民认可。

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大力提升、改造城镇的老旧社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其中还提到,老旧社区指2000年以前建成的、居住条件落后的住宅小区。 也就是说,老旧社区指的是建成年限20年以上的住宅小区。

建成20年以上的老房子、老社区的现状:

基础配套设施差,居民生活困难。 很多老旧小区面临着基础设施老旧和配套缺乏的双重困扰,一方面,水、电、气等基础生活设备老化,居民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配套设施匮乏,很多老旧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很小或者没有,绿化面积少得可怜,尤其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停车位缺乏的问题日益严重,居民生活困难。

老旧小区公共区域无人管理,小区环境差、安全度低。 老旧小区本身没有物业,而居住在老旧小区的人,大多是租客或者收入较低的居民,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引进物业,但是,小区公共区域确确实实又无人管理,外来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小区,小区内乱丢废品、违规搭建等现象较严重。

老旧社区 历史 遗留问题较多,执法难度高。 老旧小区一直没有统一管理,部分业主为了自己的私利,损毁绿化面积种菜,私自搭建车库、储藏室,各种违章违规现象非常严重,由于时间跨度较大,政策变化较多,加大了现在的执法难度。

所以,老旧小区存在着很多问题,造成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生活困难,有强烈的改造愿望。

老房子、老旧小区结局是改造、保留为主

很多人认为,只有新建住房才是有价值的,其中包括土地价值和房产价值,而市中心老旧小区的房子最后的结局就只剩土地价值了,老房子的价值几乎为0,破破烂烂,没有保留的价值,应该全部拆除。

老旧小区为什么不拆迁?

首先,避免拆迁推高房价。 最近几年,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大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棚改”货币化补偿。 本来这些城市房子需求较低,居民也没有什么钱,住宅库存较大,但是,大量的居民“棚改”后,拿到钱就去买房子,造成房价大幅上涨。

其次,老旧小区拆迁成本高,修缮加固可以加大资源的再利用程度。 老旧小区,因为土地性质复杂,所处的位置一般为市中心,拆迁成本高,拆迁难度大,而这些老旧社区经过修缮加固后,居住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直接拆除,容易造成资源浪费。

所以,老旧社区改造比直接拆除更有利。

深圳富华村,老旧小区改造启动现场

老旧小区如何改造?

首先,改造对象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小区失修失管且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 也就是说,老旧小区的改造前提是小区居民自愿。

其次,改造的内容分3类,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 基础类指满足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给老旧小区的屋面、外墙、楼梯以及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维修、维护。 完善类指满足居民生活便利和改善需要,给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进行改造,例如增加停车场地、加装电梯、建设电动车充电装置等。 提升类指为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品质,给老旧小区改造或建设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智慧化设施,例如快递站、老人活动室及智能感应设备等。

老旧小区改造的钱谁出?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的规定,老旧小区改造的钱来源于政府、居民和 社会 捐助。 原则上是谁受益,谁出资,政府在此基础上再给予支持补助,并鼓励 社会 力量捐资。

居民出资。 居民出资的方式有3种:居民直接出资、使用公共维修基金和让渡小区公共收益。 通过多种出资方式,减轻老旧小区居民强烈想改造小区的意愿而资金不足的压力。

政府补贴。 各地政府将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安居保障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重点是支持老旧小区的基础类改造。 同时,允许市县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筹集资金发行专项债券。

社会 力量出资、捐资。 老旧小区原本很多都是单位公房,鼓励原产权单位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同时,引导、吸引 社会 其他力量出资、捐资。

减免税费。 对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的所得税给予减免,对老旧小区建成后的社区福利配套商业,如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服务机构免收增值税,对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收各类税费。

老旧小区虽然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在改造后,又可以呈现较强的生机,直接拆除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给 社会 带来房价上涨等不安定因素。

所以,目前国家对老房子、老小区的态度是改造、保留为主,除非是危房,不鼓励拆除。 在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上,国家也给予了多种途径,减轻居民的出资压力,目的就是让老旧小区的居民,能在较少开支费用的情况下,过上美好生活。

我认为,老房子留下的不仅是回忆,也是一段应该记住的 历史 。 生活在改造后的老房子里,也可以是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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