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电,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潘功胜 18日在2024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不是 央行 直接向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不会扩大央行的货币供给和基础货币的投放;央行提供的 股票回购 、增持再 贷款 资金则具有特定的指向性, 信贷资金 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的一条红线。这两项工具体现了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拓展和新探索。我们将与证监会合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探索常态化的制度安排。
人民银行青年工作总结
人民银行工作总结一、主要工作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在武汉分行党委和地方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深化一个主题”、“把握四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艰克难,实现了各项工作再出新亮点、再创新佳绩。 在武汉分行年度工作考评中,十大重点、亮点和创新工作项目展评名列第3,11个对口处室考核达优,8个进入前六,中支连续第二个年度荣获武汉分行工作考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同时,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第四季度金融联席会上,中支再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总结全年,我们在履行基层央行职责上主要做到了坚持“四个并重”、实现“四个增强”:(一)坚持传导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并重,增强了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性。 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总体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窗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实效。 中支出台了《关于促进信贷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银企对接、扩大信贷投放的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实现信贷均衡投放、适度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存款余额达到1815.1亿元,比年初增加291.6亿元,增长19.1%;全市各项贷款余额达到999.3亿元,比年初净增加179亿元,增幅达21.8%,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6.21个百分点和5.22个百分点。 继续开展“一县一品”金融创新,宜城联保贷款、南漳林权贷款、枣阳汽车链式贷款、保康采矿权质押贷款、老河口农产品仓单质押贷款等创新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运用,累计为600余家各类经济主体提供贷款近16亿元。 积极沟通协调,促请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设立了湖北首个“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为襄阳高新区新火炬等5家企业发行第一期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2.27亿元,成为湖北省第一单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成功开辟了基层央行主导和推动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新途径。 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开展金融创新扩大表内、表外融资规模,做大信用总量。 2012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表外业务为企业融资余额达到265.2亿元,增长63%。 全市社会融资总规模达到创纪录的409.8亿元,同比增长38%。 (二)坚持发挥央行金融服务的基础性作用与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并重,增强了金融服务工作的有效性。 推行pos机刷卡缴费和社保基金刷卡缴费直达国库以及国库资金直拨业务,深化国库服务“三农”示范活动,积极开展代理国库业务综合考核评价和执法监管工作,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和财政专户资金分析监测等工作,得到了总行潘功胜副行长、国库局、分行行领导的多次肯定批示。 启动农村支付结算全覆盖示范区建设活动,优化农村支付环境,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经验得到湖北省赵斌副省长批示肯定。 创新开发运用《银行卡特约商户信息登记系统》,加强对银行卡收单市场的非现场监管,得到分行推广。 加强现金动态监测,科学组织发行基金调拨,大力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业务专项治理和“放心钱”工程建设,积极探索边远无库地区小面额货币调剂工作新模式和跨区域发行库管理新模式,工作经验得到了分行行领导签批肯定。 推进全市信用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机构信用代码证推广应用工作,襄阳市连续9年保持“湖北省金融信用市”称号,辖内7个县(市)区也全部保持了“金融信用县市区”荣誉。 稳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提升外汇服务水平,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全覆盖,大力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在全国首创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主体监管模式,得到了国家外管总局、分行的肯定和推广。 (三)坚持推动金融改革发展与依法加强金融管理并重,增强了区域金融发展的稳定性。 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监测评估,有关做法得到《金融时报》推介。 密切关注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村镇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合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测、评估,配合地方政府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今年,襄阳市新增加小贷公司21家,总数达到30家,在全省市州中名列第一。 组织开展“两综合两管理一保护”工作,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管理办法》,在分行辖内率先填补了行政处罚在执行终端环节的管理制度空白,被分行向全辖推广。 制定了《金融纠纷行政调解制度》,提高金融消费申诉办理效率,申诉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达到100%。 对市区57家金融机构和6个县市开展了全面金融风险排查,撰写了首份地市级金融稳定报告,被分行《金融稳定工作动态》全文刊发;组织开展了全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对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坚持从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与深化履职能力建设并重,增强了基层央行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 出台了《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要害业务岗位案件防控办法》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业务检查监督、会计事后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内审再监督,发挥大监督机制的整体合力作用,实现了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业务差错、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 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和财务精细化管理,节能减排考核居湖北辖内第一。 创新开发的“业务网运行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被分行推广,并在总行召开的“全国信息安全重点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风险量化评估项目攻关成果在总行2012年“内审转型暨成果展示会”上进行了交流,并编入《武汉分行内审转型成果》。 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支《立足基层央行履职实际探索法律风险防范新路径》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分行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制定《中国人民银行襄阳中心支行推进央行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不断丰富央行文化建设内涵,搭建宣传教育平台、评先树优平台、学习提高平台、劳动竞赛平台,推动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队伍素质和活力,促进创先争优。 有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和分行行领导的充分肯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勤俭清风伴我行”主题教育,“勤俭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成功入选分行廉政文化“十大品牌”。 回顾过去的一年,硕果累累,成绩显著。 这些成绩,是在各市州中支竞争空前激烈的情况下取得的,来之不易,是全辖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团结拼搏的结果。 既展示了襄阳中支的水平和风采,也为我们进一步发扬优势、创先争优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此,我代表中支党委向全辖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二、2013年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全党全国都将会有新气象、新成就。 作为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我们也要有新气象、新作为。 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完成2013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3年,全辖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总行、分行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提升基层央行履职能力和成效,大力弘扬“务实、诚信、精进、致远”的襄阳中支精神,认真落实“转作风,强基础,重项目,求实效,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规范,内控管理更加安全稳定,对外履职更加灵敏有效,亮点创新更加集中突出,央行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为金融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传导、促进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 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地方政府,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理解政策内涵,调整经济预期,顺应宏观调控要求。 认真落实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的精神,积极推动辖区调整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切实降低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 认真落实总行关于货币信贷调控的有关目标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投放,促进辖区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 提升监测分析的专业水平,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深入分析研究经济金融运行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评估反馈货币政策措施在辖区的实施效应。 (二)扎实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进程。 要按照总行、分行的部署和要求,以扎实做好人民银行自身金融服务工作为基础,以推进金融行业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为重点,以广域覆盖和深度融合为目标,全方位推进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服务民生、普惠大众。 要坚定不移地落实《襄阳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把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作为解决金融服务短板效应的核心和关键,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步伐。 继续推进“一县一品”金融创新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促使辖内涉农企业和农村地区居民享受到日益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促进涉农贷款XX县域贷存比稳步提高。 积极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上线工作,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的管理,完成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相关公民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积极推动金融信息化建设,加快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特别是交通、广电等领域的普及推广,改善小型微型金融机构网络接入服务;大力改善流通中人民币票面结构,完善反假货币网络和健全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加大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推广运用力度,研究开展国库资金风险量化管理;认真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探索研究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协助司法机关打击洗钱犯罪;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探索建立对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三)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落实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将监管重心逐步转移至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探索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方式和手段,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稳步提升资本便利化程度,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直接投资便利化措施。 继续深化外汇主体监管改革和综合柜员制改革,加快外汇管理方式转变。 全面提升国际收支和结售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增强外汇收支监测分析能力。 (四)进一步深化辖区金融改革发展。 继续推动农业银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提升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实效。 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后续监测工作,推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活力。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金融改革发展工作,促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合理布局、健康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社区类金融服务企业,支持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动开展跨境个人人民币业务。 加强对金融市场创新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支持企业积极利用金融市场创新产品扩大融资,发挥金融市场在改善地区融资结构中的作用。 (五)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对重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排查,及时完善防范处置措施和应对预案。 重点加强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监测分析,防范非正规金融及相关领域风险向正规金融体系传导。 组织对辖内法人银行机构表外业务风险等进行专项现场评估。 认真落实人民银行与证监会签署的《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的备忘录》,继续推动跨部门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更加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推动辖区进一步改善行政、司法环境,加强金融债权维护,营造有利于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进一步提升金融管理水平。 继续按照“积极探索,务实推进,整合资源,不断规范”的思路,全面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实践,不断创新金融管理模式,拓展金融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金融管理对履职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七)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方案抓落实。 深入推进有襄阳中支特色的央行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提升正能量,争取新作为”主题活动。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树立正面模范典型。 二是全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的规定和总行、分行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大力改进文风、会风,规范调查研究、公务接待活动,提倡“三短一简一俭”的工作方式,讲短话、发短文、开短会,戒繁就简,戒奢求俭。 三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党员队伍学习党的理论、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的自觉性,提高对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抵制力。 着力完善业绩考核工作机制,加强行员考核管理。 搞好教育培训规划,扎实推进“教育培训质量建设年”活动。 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深入推进“一行一品”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勤俭清风”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加强重要岗位风险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 五是大力推进县支行建设。 继续巩固县市支行综合改革成果,加强对县支行工作的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统筹考核,提升县市支行履职效能。 积极利用已建成的县支行视频会议系统,加强对县支行干部职工金融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 重视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县支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保持县支行队伍稳定,提高综合素质,激发履职动力和活力,引导县支行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做好工作。 六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建设。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有效杜绝失泄密风险。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持续完善大监督机制,优化监督环境,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率,有效防范人财物各类风险,增强内部安全稳定。 认真完成常规审计,大力推进内审转型,深化成果运用。 推动职工民主管理,促进“和谐央行”建设。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基础稳固、安全到位。 继续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提升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
配合人民银行现场检查工作总结
人民银行工作总结一、主要工作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在武汉分行党委和地方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深化一个主题”、“把握四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艰克难,实现了各项工作再出新亮点、再创新佳绩。 在武汉分行年度工作考评中,十大重点、亮点和创新工作项目展评名列第3,11个对口处室考核达优,8个进入前六,中支连续第二个年度荣获武汉分行工作考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同时,在日前召开的全市第四季度金融联席会上,中支再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总结全年,我们在履行基层央行职责上主要做到了坚持“四个并重”、实现“四个增强”:(一)坚持传导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并重,增强了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性。 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总体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窗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实效。 中支出台了《关于促进信贷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银企对接、扩大信贷投放的意见》等4个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实现信贷均衡投放、适度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存款余额达到1815.1亿元,比年初增加291.6亿元,增长19.1%;全市各项贷款余额达到999.3亿元,比年初净增加179亿元,增幅达21.8%,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6.21个百分点和5.22个百分点。 继续开展“一县一品”金融创新,宜城联保贷款、南漳林权贷款、枣阳汽车链式贷款、保康采矿权质押贷款、老河口农产品仓单质押贷款等创新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运用,累计为600余家各类经济主体提供贷款近16亿元。 积极沟通协调,促请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设立了湖北首个“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为襄阳高新区新火炬等5家企业发行第一期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2.27亿元,成为湖北省第一单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成功开辟了基层央行主导和推动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新途径。 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开展金融创新扩大表内、表外融资规模,做大信用总量。 2012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表外业务为企业融资余额达到265.2亿元,增长63%。 全市社会融资总规模达到创纪录的409.8亿元,同比增长38%。 (二)坚持发挥央行金融服务的基础性作用与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并重,增强了金融服务工作的有效性。 推行pos机刷卡缴费和社保基金刷卡缴费直达国库以及国库资金直拨业务,深化国库服务“三农”示范活动,积极开展代理国库业务综合考核评价和执法监管工作,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库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和财政专户资金分析监测等工作,得到了总行潘功胜副行长、国库局、分行行领导的多次肯定批示。 启动农村支付结算全覆盖示范区建设活动,优化农村支付环境,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经验得到湖北省赵斌副省长批示肯定。 创新开发运用《银行卡特约商户信息登记系统》,加强对银行卡收单市场的非现场监管,得到分行推广。 加强现金动态监测,科学组织发行基金调拨,大力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业务专项治理和“放心钱”工程建设,积极探索边远无库地区小面额货币调剂工作新模式和跨区域发行库管理新模式,工作经验得到了分行行领导签批肯定。 推进全市信用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机构信用代码证推广应用工作,襄阳市连续9年保持“湖北省金融信用市”称号,辖内7个县(市)区也全部保持了“金融信用县市区”荣誉。 稳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提升外汇服务水平,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全覆盖,大力支持地方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 在全国首创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主体监管模式,得到了国家外管总局、分行的肯定和推广。 (三)坚持推动金融改革发展与依法加强金融管理并重,增强了区域金融发展的稳定性。 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监测评估,有关做法得到《金融时报》推介。 密切关注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村镇银行经营发展情况,合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测、评估,配合地方政府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今年,襄阳市新增加小贷公司21家,总数达到30家,在全省市州中名列第一。 组织开展“两综合两管理一保护”工作,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襄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管理办法》,在分行辖内率先填补了行政处罚在执行终端环节的管理制度空白,被分行向全辖推广。 制定了《金融纠纷行政调解制度》,提高金融消费申诉办理效率,申诉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达到100%。 对市区57家金融机构和6个县市开展了全面金融风险排查,撰写了首份地市级金融稳定报告,被分行《金融稳定工作动态》全文刊发;组织开展了全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对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坚持从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与深化履职能力建设并重,增强了基层央行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 出台了《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要害业务岗位案件防控办法》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业务检查监督、会计事后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内审再监督,发挥大监督机制的整体合力作用,实现了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无重大业务差错、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 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和财务精细化管理,节能减排考核居湖北辖内第一。 创新开发的“业务网运行安全综合管理平台”被分行推广,并在总行召开的“全国信息安全重点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风险量化评估项目攻关成果在总行2012年“内审转型暨成果展示会”上进行了交流,并编入《武汉分行内审转型成果》。 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支《立足基层央行履职实际探索法律风险防范新路径》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分行行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制定《中国人民银行襄阳中心支行推进央行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不断丰富央行文化建设内涵,搭建宣传教育平台、评先树优平台、学习提高平台、劳动竞赛平台,推动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队伍素质和活力,促进创先争优。 有关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和分行行领导的充分肯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勤俭清风伴我行”主题教育,“勤俭清风”廉政文化品牌成功入选分行廉政文化“十大品牌”。 回顾过去的一年,硕果累累,成绩显著。 这些成绩,是在各市州中支竞争空前激烈的情况下取得的,来之不易,是全辖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团结拼搏的结果。 既展示了襄阳中支的水平和风采,也为我们进一步发扬优势、创先争优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此,我代表中支党委向全辖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二、2013年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 全党全国都将会有新气象、新成就。 作为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我们也要有新气象、新作为。 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面完成2013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3年,全辖人民银行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总行、分行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提升基层央行履职能力和成效,大力弘扬“务实、诚信、精进、致远”的襄阳中支精神,认真落实“转作风,强基础,重项目,求实效,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规范,内控管理更加安全稳定,对外履职更加灵敏有效,亮点创新更加集中突出,央行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为金融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传导、促进辖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继续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 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地方政府,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理解政策内涵,调整经济预期,顺应宏观调控要求。 认真落实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的精神,积极推动辖区调整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切实降低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 认真落实总行关于货币信贷调控的有关目标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投放,促进辖区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 提升监测分析的专业水平,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深入分析研究经济金融运行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评估反馈货币政策措施在辖区的实施效应。 (二)扎实推进金融服务现代化进程。 要按照总行、分行的部署和要求,以扎实做好人民银行自身金融服务工作为基础,以推进金融行业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创新为重点,以广域覆盖和深度融合为目标,全方位推进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服务民生、普惠大众。 要坚定不移地落实《襄阳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把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作为解决金融服务短板效应的核心和关键,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步伐。 继续推进“一县一品”金融创新和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促使辖内涉农企业和农村地区居民享受到日益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促进涉农贷款XX县域贷存比稳步提高。 积极做好第二代支付系统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上线工作,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的管理,完成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相关公民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积极推动金融信息化建设,加快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特别是交通、广电等领域的普及推广,改善小型微型金融机构网络接入服务;大力改善流通中人民币票面结构,完善反假货币网络和健全反假货币长效机制;加大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推广运用力度,研究开展国库资金风险量化管理;认真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拓展机构信用代码应用领域,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工作,探索研究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协助司法机关打击洗钱犯罪;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探索建立对金融机构消费者保护工作的评估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 (三)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落实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将监管重心逐步转移至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探索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方式和手段,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稳步提升资本便利化程度,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各项直接投资便利化措施。 继续深化外汇主体监管改革和综合柜员制改革,加快外汇管理方式转变。 全面提升国际收支和结售汇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增强外汇收支监测分析能力。 (四)进一步深化辖区金融改革发展。 继续推动农业银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提升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实效。 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后续监测工作,推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活力。 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金融改革发展工作,促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合理布局、健康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社区类金融服务企业,支持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推动开展跨境个人人民币业务。 加强对金融市场创新融资工具的宣传推介,支持企业积极利用金融市场创新产品扩大融资,发挥金融市场在改善地区融资结构中的作用。 (五)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对重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排查,及时完善防范处置措施和应对预案。 重点加强对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监测分析,防范非正规金融及相关领域风险向正规金融体系传导。 组织对辖内法人银行机构表外业务风险等进行专项现场评估。 认真落实人民银行与证监会签署的《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的备忘录》,继续推动跨部门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更加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推动辖区进一步改善行政、司法环境,加强金融债权维护,营造有利于金融业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进一步提升金融管理水平。 继续按照“积极探索,务实推进,整合资源,不断规范”的思路,全面推进“两管理、两综合”实践,不断创新金融管理模式,拓展金融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金融管理对履职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七)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方案抓落实。 深入推进有襄阳中支特色的央行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提升正能量,争取新作为”主题活动。 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树立正面模范典型。 二是全面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的规定和总行、分行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大力改进文风、会风,规范调查研究、公务接待活动,提倡“三短一简一俭”的工作方式,讲短话、发短文、开短会,戒繁就简,戒奢求俭。 三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党员队伍学习党的理论、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的自觉性,提高对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抵制力。 着力完善业绩考核工作机制,加强行员考核管理。 搞好教育培训规划,扎实推进“教育培训质量建设年”活动。 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深入推进“一行一品”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勤俭清风”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加强重要岗位风险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 五是大力推进县支行建设。 继续巩固县市支行综合改革成果,加强对县支行工作的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统筹考核,提升县市支行履职效能。 积极利用已建成的县支行视频会议系统,加强对县支行干部职工金融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 重视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县支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保持县支行队伍稳定,提高综合素质,激发履职动力和活力,引导县支行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做好工作。 六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建设。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有效杜绝失泄密风险。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持续完善大监督机制,优化监督环境,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率,有效防范人财物各类风险,增强内部安全稳定。 认真完成常规审计,大力推进内审转型,深化成果运用。 推动职工民主管理,促进“和谐央行”建设。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基础稳固、安全到位。 继续抓好节能减排,不断提升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
五部委出台金融30条战“疫” 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随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关键阶段,疫情对宏观经济、金融市场的潜在冲击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稳定市场信心,2月1日,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台30条举措,重点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持。
一些受访的业内人士呼吁,此次疫情对经济的总量影响不容忽视,从结构上看,短期内服务业受到的负面冲击预计较大,金融业在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的同时,也要做好受困企业的金融支持,合理调整到期融资安排。 实施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也要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做好预案并适度提前实施。
快速响应疫情防控
融资需求
尽管2月3日金融市场正式开市,但金融应对疫情防控的举措在春节期间就已陆续落地,尤其是银行保险机构早已抓紧行动。 1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关于差异化优惠信贷支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部署与此次《通知》中的部分内容一脉相承。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全力支持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保障特定用途的资金支付结算、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所需的信贷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保险理赔等;另一方面,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 央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大银行都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要求作出部署。 例如,针对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所需要的信贷支持,不少银行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信贷资金审批流程,并适当予以利率优惠。 国家开发银行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融资服务机制,明确每日调度,对于中央和地方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及其成员部门提出的融资需求,须24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其他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提出的融资需求,须48小时内完成应急响应。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对湖北省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
据央行副行长潘功胜透露,在疫情防控期间,央行将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重点省(市、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要求获得再贷款资金的银行向应对疫情的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1月31日上午,央行已经召集有关银行召开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主动加强与名单内的相关企业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保障受困企业
和个人金融需求
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除了要保障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事业单位的融资需求外,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的金融服务和受困企业、个人的金融需求也需要及时保障。
《通知》强调,要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 如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央行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 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等。
对受困的个人而言,贷款还款安排也有望作出相应调整。 《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从目前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出台的政策举措看,主要集中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保障社会稳定方面,不过,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逐渐受到关注。 一些业内人士呼吁,经济金融政策要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产生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
“从经济结构来看,疫情影响最大的行业是第三产业,消费、旅游、娱乐等服务业短期内受冲击较大,这些也是小微企业聚集和就业密集的领域,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小微企业经营和个人就业会面临一定压力,一些小微企业甚至会出现亏损,进而导致现金流出现紧张。 ”曾刚说,为应对这些问题,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有贷款的小微企业或个人,如果疫情对他们的收入可持续性产生影响,进而造成还款困难,银行要考虑贷款重组等方式,优化还款时间,做到不抽贷、不压贷。
《通知》也明确,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