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吉祥航空、华发股份、华锋股份,均解聘大华所
中国基金报记者 邱德坤
10月14日晚间,吉祥航空、华发股份、华锋股份均公告称,解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拟聘任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记者查询发现,上述三家A股上市公司解聘大华所,导致后者流失的审计业务收入合计超800万元。
三家公司解聘理由不一
华锋股份公告称,公司此次解聘大华所,理由是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情况。
华发股份公告称,公司此次解聘大华所,是鉴于其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吉祥航空公告称,公司此次解聘大华所,是为了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
总结来看,华发股份、吉祥航空解聘大华所,均提及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显示,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若因业务需要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
不过,吉祥航空是从2021年开始聘任大华所为审计机构。大华所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只连续3年为吉祥航空提供审计服务。
大华所持续受“资格罚”影响
上述三家A股上市公司解聘大华所,均存在蹊跷之处。
首先,吉祥航空、大华股份自2024年初至今,一直未公告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而续聘大华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均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
其次,华锋股份在2023年11月15日确定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如今间隔11个月,却突然拟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
对比可见,大华所在5月中旬被监管部门实施“资格罚”,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大华所被“资格罚”后,正持续流失A股上市公司客户。比如,9月有9家A股上市公司解聘大华所,包含伊利股份、汇顶科技、东方热电、漫步者等。
:乔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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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解雇,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关系的方式有很多,比较正常的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违反公司规定的,用人单位还会采取辞退、解雇、开除等方式,那么辞退解雇开除的区别是怎样的?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辞退解雇开除的区别解聘、辞退、开除三者都是员工离开公司的不同情况,三者之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是对劳动者的处分。 解聘是员工不适应公司工作,主动申请或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开除指解除违反国家法律和单位纪律的国家行政人员职务关系或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行为,是行政处分最严厉的一种。 在员工有重大过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时由公司行使,没有补偿或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就是我对大家疑惑进行的解答,解雇、辞退、开除三者都是员工离开公司的不同情况,三者之间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解雇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辞退是国营企业对违纪职工作出的。
企业解聘员工如何补偿
企业解聘员工如何补偿企业解雇员工时需如何进行补偿,单位在解雇或辞退员工时,需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单位不能随意解雇员工,因为劳动法对员工的权利提供了保护。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解雇员工如何进行补偿。 企业解雇员工如何补偿1 一、单位无理由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并在提前30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单方面解雇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雇,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向员工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哪些情况不能解雇员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雇劳动合同的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规定解雇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雇员工,也并非不可能,但此时要求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否则单位解雇员工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员工作出一定的赔偿。 在计算赔偿时,通常要结合员工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 企业解雇员工如何补偿2 一、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原则上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规定公司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初衷是因公司原因导致员工失业,给予员工一定经济补偿度过失业难关。 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公司就没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了。 但员工因为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这些情形下员工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种情形下,因为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并不强制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定要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是由公司和员工谈,可以高于法律规定,也可以低于法律规定,只要双方自愿签字盖章就有法律效力。 三、员工无过错但有以下情形,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即N+1)。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员工无过错但公司符合以下法定程序和条件,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 经济性裁员的法定程序为: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以上三、四情形中,公司不能辞退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也就是不能对以下员工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五、员工有以下过错导致公司辞退员工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员工没有过错,也不符合以上三、四情形,公司无故单方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赔偿金(即“2N”)。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其他任何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属于违法行为,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学习了经济补偿的相关概念以及知道了补偿标准,现在考考大家,如果一名员工在公司工作7.8年,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8000元,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支付员工多少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不干了,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生病了,休了一年病假还没好,医疗期满了也不能回去上班,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财务审计报表显示连年亏损,公司决定裁员100人,列为被裁的对象中有一名女员工怀孕了。 员工聚众赌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公司决定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新来的领导看员工不顺眼,想把员工调去与他工作不相干的保安岗位,员工不愿意,公司以不服从管理为由辞退员工。 企业解雇员工如何补偿3 一、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提前多久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1、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
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公司解聘员工显然是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的,有关赔偿的标准在相关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解聘员工还应当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否则则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特殊情况下,如果是员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相关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