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明确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
《规定》强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适当,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鼓励招生单位不断丰富完善自命题科目的试题题型。鼓励招生单位优先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或招生单位间联合命题。
此外,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招生单位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对于复试,《规定》明确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招生单位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规定》要求,招生单位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规定》中更多要点内容一起来看:
招生单位自命题 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招生单位要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自命题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和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加大对自命题题库建设投入和研究力度。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制自命题科目试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制的,要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位授权点,鼓励选用其他招生单位相同相近学科或本单位其他已开展招生的相近学科专业试题。
复试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要在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招生单位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
招生单位复试试题管理工作应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原则上应命制多套试题。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招生单位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考生
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严禁招生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招生单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招生单位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招生单位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同一招生单位内,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招生单位承担的各类专项计划均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
相关链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磅!北京大学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来啦!
北京大学,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24年采用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招生工作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元考核、综合评价。 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 2024年校本部招生信息详列于《北京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计划招生数”中。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信息可在院系网站查询。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根据不同途径和学历背景分为4年、5年和不少于5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需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硕士、博士两个阶段之和不少于5年,特殊说明按相关规定执行。 直博方式由教育部规定,需通过推荐免试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具体报考事项见《北京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考核与评价,院系组织初审和复试,考核通过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报名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考核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阶段,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复试前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供核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考核通过者由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有效。 入学报到当日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核查。 博士研究生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人事档案和户口按规定转入学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进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体检等信息可在学校网站查询。 住宿安排遵循申请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特定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科研经费博士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其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转档与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 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的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就业。 违规处理包括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等的真实性,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发现伪造证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学校内部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应避免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 招生信息通过网站公布,包括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申请人对院系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可向院系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 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各招生院系、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具体信息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 招生简章包含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校本部)。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9月发布。
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文件
法律分析: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欢迎报考!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来了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全身心投入学术研究。 而非全日制研究生则根据自身情况,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实现工作与学习的平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回到特定单位工作一定年限。 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则拥有更多就业选择,可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自由选择合适的岗位。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全面考量申请者的学术背景、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确保选拔出具备优秀品质和潜力的研究生。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致力于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为有志于学术研究和专业发展的人才提供深造机会。 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同探索知识的海洋,追求卓越,实现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