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上市 重组等 工信部 并购 加大对独角兽企业的金融支持

上市 工信部 支持企业上市

10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独角兽企业作为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代表性企业,具有发展速度快、成长性高的特点,已经成为推动新质生产力的一股新生力量。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问,“我们看到近年来新增初创企业、独角兽企业数量有所减少,而风投行业也面临各种挑战。您认为如何可以打造更多独角兽?创建更多独角兽企业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近年来,中国独角兽企业数量持续增长,综合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涌现了一批超级独角兽企业。”王江平指出,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集聚了一大批独角兽企业,我们也注意到,重庆、天津、成都、长沙、武汉等地,近年来独角兽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加,呈现出多极化的发展趋势。来自高端制造业、消费与零售、高新技术等领域的独角兽企业占比超过了78%,去年新增的独角兽企业中,超过一半来自新能源、人工智能、半导体等硬科技赛道。

王江平说道,独角兽企业的成长,一方面需要企业自身的科技实力,另一方面也需要良好的发展环境。

“下一步,工信部将采取如下措施,推动支持我国独角兽企业发展。”王江平列举道,一是建立全国统一、部省联动的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二是支持独角兽企业技术创新, 鼓励和引导独角兽企业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开展技术攻关 ,掌握更多的“独门绝技”。三是 加大对独角兽企业的金融支持,发挥产融合作平台的作用,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 。四是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重点围绕原子级制造、脑机接口、6G等新领域新赛道,发展壮大独角兽企业。五是支持独角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开展创新合作。

王江平

“我们特别欢迎国际创新团队来华创业,同时也欢迎外资投资在华的独角兽企业,我们愿与世界分享中国创新创业的发展机遇。”王江平称。


并购

佛山三水区出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政策措施20条

在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三水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一、强化金融助企纾困功能:1、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 将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扩大至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主的个人经营性贷款,2022年6月-12月期间,免收转贷资金服务费;“保险贷”等小额保证保险贷款产品的保险费由财政资金全额负担。 力争2022年全年各类政策性金融工具帮助企业获得贷款超过90亿元。 2、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引导银行机构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区内金融机构年新增公司类贷款20%以上,或者为工业企业续贷1年期以上且续贷金额增长10%以上的,区政府在财政资金存放、重大项目融资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按照增量贷款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 3、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企业在中国境内、境外实现上市并首发募集资金的,一次性给予最高2500万元扶持。 企业实现“新三板”挂牌,按照完成股份制改造、“新三板”挂牌、进入“新三板”创新层或精选层、首次募集资金四个阶段分别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600万元。 上市企业围绕主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重组,按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购买价格的1%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企业实现股权再融资,按募集资金净额的1‰给予扶持,每年最高50万元。 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给予1%的贴息扶持,每年最高50万元。 二、全力推动内外需求提升:4、优化投资项目审批。 设立“益晒你”企业服务中心,深化“拿地即开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联审联批”,推广“标准地”供应模式,落实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 完善个性化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实行全流程动态管理,实现“流程可视,进度预警,高效处置”。 5、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建立三水区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和重大工程建设指挥部,统筹解决重大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等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 打造企业代办服务2.0,为重点项目提供免预约、免排队、一对一、全程辅导等管家式服务。 建立区政府投资项目库,实施政府投资基建工程项目滚动入库管理机制。 2022年全区在建省、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 6、加速专项债券支出。 6月底前完成今年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分配下达工作,按照在2022年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 做实专项债项目储备申报,在继续谋划储备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基础设施等前期确定的9大领域项目基础上,重点加快谋划储备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公共服务、老旧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 7、推动文旅消费回暖。 开展“乐游三水”文旅系列活动,分批次派发1000万元文旅美食消费券,支持文体旅等新型消费需求。 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各类大中型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文旅休闲活动。 培育节庆假日消费热点,组织举办开渔节、美食节、啤酒节等节庆活动,打造“一镇一节庆”品牌体系。 加快推进河口美食集聚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旅景区、消费片区打造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创建省级以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8、着力稳住外资外贸。 支持外贸企业拓市场稳订单,通过产品国际认证的按相关费用的50%给予扶持,最高10万元;对参加线上、线下国际展会的按参展费用的20%给予扶持,最高10万元。 积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平台类出口信用保险的分别按保费的40%、20%给予扶持,最高10万元。 加大利用外资扶持力度,对区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新批及增资外资项目,按其当年实缴外资金额不低于1.5%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9、有序推进能源保供增供。 积极推动±800千伏藏东南送电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输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广东能源佛山三水南山镇光伏复合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等能源项目建设。 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推进三水南山LNG应急调峰储配站等LNG气化站建设,推动佛山至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工程、三水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建成投运。 10、鼓励优质企业增产增效。 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梯队培育,对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三水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转企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6万元扶持。 强化“规改股”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对于年产值20亿元以上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领导挂牌督导。 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推动企业规模化股改,争取落实“一块地、一笔钱、一站式服务”,即满足上市后备企业总部基地及募投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企业上市过程中投融资需求和企业上市全程跟进服务需求。 11、实施创新制造企业培育。 支持企业做大规模,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最高分别给予3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以企业数字化建设事后奖补方式予以兑现;对达产后年度营业收入1-5亿元、连续三年持续增长且实现倍增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对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产品”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以原告身份参加国内外商标侵权诉讼的,按诉讼代理费、咨询费实际支出给予资助,每年最高30万元。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参加或举办国内展会及经贸交流合作活动的,单个企业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 12、培育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获得各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80万元。 区级孵化器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最高300万元。 孵化载体获得各级孵化器认定,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50万元。 符合条件的入孵企业连续三年按一定比例给予场租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 13、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企业创新平台被认定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 被科技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1000万元、300万元。 被科技、工信部门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按合同交易额给予企业最高40%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联合实验室,按企业支付给科研院校合作经费的4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14、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对本区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的项目分别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100万元。 其中,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资助30万元和20万元。 对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35万、30万;获得省级同级别项目,分别一次性资助30万元、20万元、15万元。 对通过专利密集型培育项目验收的,最高资助60万。 对获得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每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的,贴息比例为30%,最高50万元。 15、鼓励企业提升工业产品质量。 对本区符合质量发展类、技术标准类、计量检测类、质量监管类扶持条件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给予1万元到200万元奖励。 其中: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在上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事业单位,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事业单位,在上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万元;同一年内同时获得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奖的,按照最高级别奖励。 对新认定为佛山市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对通过“佛山标准”产品评价且产品使用专用标识的企业,每获得1个“佛山标准”产品证书,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8万元。 对新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精准扶持重点行业发展:16、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对符合三水区总部认定条件的企业,给予落户扶持、办公场地扶持、领军企业扶持、人才保障扶持等,单个企业年度获得扶持资金总额最高可达5000万元。 17、促进水路货运发展。 支持水路货运企业加大投放新运力,在本区注册登记设立的符合扶持补助条件的水路货物运输企业,新增单船载重吨1000-2000吨船舶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艘。 单个企业每年的新增船舶运力奖励资金最高120万元;年度内每净增加6000载重吨自有船舶运力的,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 单个企业每年扩大运力规模奖励总金额最高100万元;对水运企业船舶贷款按年贷款利息的30%给予贷款贴息奖励,贴息期为一年,单个企业贴息奖励资金最高50万元。 18、促进建设企业发展。 设立三水区建设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符合条件的新进建设企业,可以享受落户奖励、经营场地补贴奖励等扶持。 符合条件的区内建设企业主项资质首次晋升为特级、一级,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符合条件的区内建设企业在产值贡献、向外拓展壮大、创建优质工程、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给予奖励。 19、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融资租赁企业,按实缴资本的1%给予扶持,最高2000万元。 对区内融资租赁公司购入三水区企业生产的设备作为租赁物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购买合同金额的1%给予扶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承租人企业开展生产及配套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的,按合同融资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贴息,每年最高90万元。 20、促进会计服务行业发展。 对新开办会计师事务所给予10万元到30万元扶持;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迁入最高奖励100万元;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根据当年营业收入水平,最高奖励50万元;首次进入“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0名”的事务所,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新增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人才补助;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1-5万元奖励。 2022年6月15日“三水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和执行国家关于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省机构合作进行金融监管,确保地方金融业发展符合政府决策。 办公室在金融发展规划上发挥作用,指导全省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推动金融功能区建设,并负责基础数据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是其重要任务,负责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监督和分析,引导金融工具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此外,办公室还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促进企业上市,并对相关审核和资产重组工作进行协调。 新设金融机构的筹备和省政府出资的地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也是其职责范围,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以及产权交易市场和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指导和监管。 同时,金融稳定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的建立,以及金融诈骗打击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也在办公室的职责之内。 办公室还负责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联系,推动金融机构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并引进境外和域外金融机构。 最后,它还负责处理省委、省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事项。

2003年中共中央发布的9号红头文件

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是二十一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主题,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做好林业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为加快林业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扩展资料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 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国土绿化事业。 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为保护森林、绿化祖国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造林绿化任务。

新兴产业

要大力加强林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生态安全意识。 中小学教育要强化相关内容,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 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

曝光! 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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