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门提出19项重点举措以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实施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

《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

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统筹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涉及行业多、投资周期长、融资需求大,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该《意见》,推动健全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政策体系。

《意见》明确,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实际需要,统筹谋划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接融资支持。按照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要求,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四大重点支持领域,搭建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库,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

重点领域是如何确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选择这四个领域的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聚焦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支持上述领域能够有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具有较强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是兼具商业可持续性,上述领域资金需求量巨大,通过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基础设施改造和工艺流程优化等,能够获得较好的市场收益,相关项目具备一定的商业可持续性,满足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金融支持的条件。

同时,《意见》强调,要着力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职能定位,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流程管理、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强化队伍建设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质量。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产品,强化绿色融资支持。聚焦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碳市场、资源环境要素、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多元化气候投融资、绿色消费等关键环节和领域,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拓宽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缓解其融资难题。

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了三项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政策措施。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意见》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金融部门、产业部门、经营主体同向发力,共同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一是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研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范围,延长政策期限,增设再贷款规模,为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重点领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准支持。

二是充分发挥碳市场作用。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促进重点排放单位和行业企业碳减排。

三是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健全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鼓励企业制定转型规划,对明确承诺绿色低碳转型且效果较好的企业,研究给予激励。

此外,《意见》提出,要强化实施保障,发挥各部门政策协同合力。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完善政银企对接平台和政策保障体系。完善配套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健全碳核算标准和方法。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项目融资情况的监测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细化标准要求、开展专项培训等,指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的同时,重点关注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的真实环境效益,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让更多的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绿色金融发展透明度,提高绿色金融发展质量。


中办、国办:加强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观点地产网讯:据新华社10月21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 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鼓励建设绿色农房。 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 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

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 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 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 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水耗,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

意见提出,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使用综合利用产品。 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废品减量化,严格施工扬尘管控,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 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 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 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

图为山东威海市文登区金岭山庄清洁能源供暖站(无人机照片)。 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消息,2020年山东完成35.84万户“煤改电”清洁采暖工作,2020年采暖季预计将节约标煤2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8万吨、二氧化硫2万吨、氮氧化物1万吨。 新华社记者 朱 峥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 而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绿色金融如何高质量发展备受关注。 专家表示,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其支持绿色复苏的重要作用。 同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 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30·60目标”)。 会议同时指出,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

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我国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力?如何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增长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近期在浙江湖州召开的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研讨会上说。

截至目前,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更无违约案例。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11.55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位;6月末,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

刘桂平表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复苏的重要作用,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不断改善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环境,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一方面,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实现“30·60目标”,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央行政策与审慎管理框架,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系统性推进碳排放权和碳金融市场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碳减排的体制机制。 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基层实践,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鼓励试验区积极 探索 绿色金融发展新模式,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清洁交通等领域创新发展,并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支持实现“30·60目标”

所谓碳中和,即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方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零排放”。

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力?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表示,2016年以来,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体系、绿色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为了实现“30·60目标”,人民银行将专注于碳中和目标,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将在跨境人民币通道参与广东碳市场的实践基础上,为粤港澳投资机构参与广东碳市场提供支持,并 探索 以碳普惠等自愿减排产品为切入点,推动大湾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孟萌表示,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应对气候变化及绿色金融合作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 例如,与香港建立了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机制,成立合作小组,制定2020年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计划;在环境信息披露、碳标签等方面同港澳机构开展了合作研究;还与港澳一道组建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提供支撑。

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认为,为实现“30·60目标”,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个很好的抓手和切入点。 2017年12月份,作为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启动。 工商银行与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分别担任中方及英方试点牵头机构,组织推动试点金融机构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信息披露框架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3年来,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中方参与机构已增至15家,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业态,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2019年8月份,由人民银行组织研发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在湖州上线运行。 该系统集成了绿色贷款统计分析、绿色信贷流程监管、绿色金融政策评估等多项功能,实现了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信息直连,下一步拟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率先推广。

据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员介绍,自系统正式上线以来,数据采集频率时效由原来每季后20天变为每工作日后1天,统计人力成本预估削减近20%,数据精确度提高近10%,相关数据信息已初步应用到日常管理、统计分析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各试验区已开发上线16个与绿色金融有关的系统,有效解决了绿色项目识别问题,降低了绿色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扩大了绿色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 ”刘桂平说。

不仅绿色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也在加快构建。 刘桂平表示,绿色金融统计制度逐步完善,多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取得重大进展,中欧绿色金融标准对照研究工作即将完成,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 社会 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部分绿色金融标准草案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既指导了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工作,也切实提高了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质量。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建议,应当以碳中和为约束条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住建部:推进建筑绿色化改造 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政策支持

10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意见》,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意见》的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先生。 有记者提问称,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在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呢?田国民在答记者问时谈到,我国绿色建筑工作起步于本世纪初,相对于发达国家晚30年左右,但发展的速度非常快。 我部陆续发布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系列的工程建设标准20余项,对各类民用建筑绿色评价,以及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改造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同时,印发了《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目标清晰、政策配套、标准较为完善的推进体系。 经过各地共同努力,绿色建筑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达到了66.45亿平方米。 但是绿色建筑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技术要求落实还不够不充分、地域发展还不够不平衡、市场推动机制还不够不完善等问题。 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强财政、、规划、建设等政策支持,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的共享机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我们认为,推动高水平绿色建筑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抓手。 下一步,我们部将按照《意见》要求,抓紧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 二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适宜气候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 三是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 四是加强建筑运行的管理,降低建筑运行的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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