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粮食,地方要发展,农民要收益,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净增加正是综合协调了这三者的关系。首先,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保障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在节约上做文章。其次,立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农民收益,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最近,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以来,全国耕地总量增加1758万亩,连续3年实现净增加,遏制了耕地持续多年减少的态势。特别是去年,南方省份耕地净增加739万亩,扭转了耕地“南减北增”的局面。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总量由减到增不但意义重大,而且难度相当高。其中最关键的难点,在于如何协调平衡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农民收益三者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要素,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但与此同时,有些地方也出现浪费土地甚至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如何在保障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耕地,是个难题。
提高农民收入,是关系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的大问题。因种粮比较效益低,不少地方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种上了经济作物,但这种做法又可能占用了耕地,威胁了粮食生产的安全。如何既保障农民增收,又保护好耕地,又是个难题。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国耕地19.18亿亩,与10年前第二次国土调查相比,耕地减少了1.13亿亩。具体而言,10年来我国耕地净流向林地1.12亿亩,净流向园地0.63亿亩。与此同时,全国建设用地6.13亿亩,较第二次国土调查增加1.28亿亩。曾被喻为“鱼米之乡”的我国南方耕地锐减,传统的“南粮北运”转而成为“北粮南运”。即使在相同耕地面积下,这种布局变化也会相应减少耕地产能。
国家要粮食,地方要发展,农民要收益,耕地总量连续三年净增加正是综合协调了这三者的关系。首先,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保障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在节约上做文章。近年来,我国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强化建设用地规模管控和标准控制,2012年以来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累计下降45%。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产,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另一方面要健全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统筹,引导有序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其次,立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农民收益,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一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将耕地占补平衡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耕地保护经济奖惩机制,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耕地的农民得实惠。 (:黄晓芳 来源:经济日报)
什么叫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垦平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垦平衡是我国土地管理中的重要概念。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和区域内,耕地数量的减少与通过土地开发、复垦等方式增加的耕地数量相平衡,以保持耕地总量的相对稳定。 占垦平衡则是指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时,必须通过开垦新的耕地或复垦已有耕地,来补偿所占用的耕地面积,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而提出的。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大量耕地被占用,导致耕地面积不断减少。 为了保持耕地总量的稳定,国家通过实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措施,增加新的耕地面积,以弥补因各种原因减少的耕地。 这种动态平衡不是简单的数量上的平衡,而是要在保障耕地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数量的平衡。
占垦平衡则是针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而提出的一种补偿机制。 在非农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占用大量耕地,如果不加限制,将会导致耕地面积迅速减少。 因此,国家规定在占用耕地的同时,必须通过开垦新的耕地或复垦已有耕地来补偿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这样可以确保非农建设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协调发展,避免因建设用地过度扩张而威胁到粮食安全。
例如,某地区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了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了保持占垦平衡,该地区政府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将一片废弃的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使得耕地面积没有减少。 这样既满足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又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
总的来说,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垦平衡是我国土地管理中的两大重要原则,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这些原则,可以确保在城市化、工业化的过程中,耕地面积不会因过度占用而急剧减少,同时也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两条内涵
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两条内涵,一是耕地数量上的平衡,二是耕地质量上的平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在一定时期、一定行政范围内开垦增加的耕地总量不少于减少的耕地总量,从而使耕地总量保持稳定的状况。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是开源和节流。 开源就是不断地开发或开垦新的耕地,扩大耕地面积;节流就是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减少耕地的损失。 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包括耕地数量上的平衡和耕地质量上的平衡,两者缺一不可。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有土地开发、农地整理、土地复垦、旧宅基地还田、利用闲置和闲散土地、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等途径。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详解
在我国未来实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的需求的不断增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都应不断提高,达到耕地的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动态平衡。
所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在一定时期、一定行政范围内开垦增加的耕地总量不少于减少的耕地总量,从而使耕地总量保持稳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要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原则是开源和节流。 开源就是不断地开发或开垦新的耕地,扩大耕地面积;节流就是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减少耕地的损失。
耕地保有量国土部数据
国土资源部在2011年度公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截至当年年底,我国的耕地保有量达到了18.2476亿亩。 自2009年起,我国耕地保有量连续三年保持在18.24亿亩以上,这表明国家设定的“十二五”期末18.18亿亩耕地保有量目标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坚守。 [1]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耕地总量减少了532.7万亩。 具体来看,建设占用耕地485.0万亩,自然灾害导致的耕地损毁为33.5万亩,而生态退耕面积为14.2万亩。 与此相对的是,同期耕地有所增加,共计483.7万亩,两者相抵后,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49.0万亩,保持在18.2476亿亩的水平。 [1]建设用地方面,2011年度新增了945.1万亩,其中合法批准的面积为835.3万亩,未批先建的为172.5万亩,而变为其他用途的土地减少了62.7万亩。 另一方面,全国有261.9万亩未利用地被开发为农用地,用于建设的面积则为190.9万亩。 [1]据地籍司负责人介绍,2011年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充分利用了先进的遥感监测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平台,加强了监管,规范了程序,更新了数据库,并采用严谨的质量控制和信息化手段,有效防止了虚报和瞒报,确保了土地利用变化数据的准确性。 这一系列举措使得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了当年全国土地利用的真实状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