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积金最新调整!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长住金管规字〔2024〕6号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结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如下:

一、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购房所在地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二、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

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三、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调整全款购房提取时限。取消购房提取应在具备提取条件的24个月内办理的时间限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应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满半年以上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个人婚前购买的自住住房,结婚满半年以上的,配偶可就该套住房申请提取。

(二)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地域)的限制。取消“购买异地自住住房,职工或配偶的身份证、户籍地、住房所在地地址应一致,明确到县一级”以及“以购买既非缴存地住房也非户籍地住房,或偿还既非缴存地住房也非户籍地住房购房贷款本息情形申请提取的,管理中心不予受理”的政策限制。

(三)曾因24个月提取时间限制或户籍(地域)限制未申请提取过的自住住房,在本通知施行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就此住房申请提取。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不变。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熊一黎

:曲翱监制:陈尤欣


公积金系数什么时候调整

公积金系数7月份调整。 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比例,6月汇缴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员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公积金缴纳基数。 公积金系数的调整一般由当地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经济形势、物价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来决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具体来说,公积金系数的调整时间和幅度可能因不同地区而异,一般是在年底或年初进行。 在调整公积金系数时,政府和管理中心会考虑多种因素,如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物价变化、房价水平、生活成本等,以及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等。 公积金系数的调整是由当地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的,具体时间和幅度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包括:1、购买住房提取:职工可以在购买首套住房、二手住房或者大修住房等情况下,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款计划等;2、租房提取:职工在租赁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明等;3、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在偿还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还款计划、银行流水等;4、个人原因提取:职工在特殊情况下,如因患大病、子女上学、失业、残疾等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个人原因提取公积金的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学校证明、失业证明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提取方式和条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 同时,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避免对公积金权益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基数吗

公积金缴费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一般每年的7—8月调整。 公积金缴费基数一年只能调整一次,一般每年的7—8月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劳动者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积金服务网点查询打印或拷贝职工存缴基数的状况、身份证号码、单位基本资料等,领取年度住房公积金存缴基数调节文件。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包括: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积金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基数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4年7月1日起,五险一金缴存基数变了!

近期,多地发布了2024年五险一金缴费新基数,包括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以下为各地最新调整详情:

1. 福建省:自2024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上限元,下限4433元,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为4433元。

2. 四川多地:眉山市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511元/月;宜宾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6015元。

3. 广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基数不得低于2300元,不高于元,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4. 重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5. 兰州: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上限为.51元,下限为所在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 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起。

6. 南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6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新设立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困难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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