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3亿元房租押金已纳入监管

北京2.3亿元房租押金已纳入监管 出租

原标题:2.3亿元房租押金已纳入监管

本报讯(记者 袁璐)上线两个多月以来,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系统监管成效初显。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11月末,监管系统以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获取备案数据为基础,获取备案合同6.6万笔,累计应纳入监管资金2.3亿元,其中押金占99.5%。

“数据显示,大部分合同都能按时纳入监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资金管理处副处长闵雪娇介绍,租赁企业已逐步规范了租金和押金收取规则,基本达到政策预期效果,有效防范风险。截至目前,因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解约,退款609.9万元。

10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施行。《办法》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的,租金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押金也将存入指定的押金托管账户。《办法》适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也就是长租公寓类项目,房东个人出租房屋或企业出租自持房屋的情况不包含在内。

能够对每笔资金进行全流程跟踪管理的监管系统同步上线,可自动获取北京市住房租赁平台备案的租房合同信息,确保租房资金“应管尽管”。

租户可自查明细

如需查询名下纳入监管的租金、押金明细,长租公寓租户可留意短信提醒,也可进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通过住房租赁合同编号查询相关明细。此外,还可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18个管理部和业务承办银行网点查询。


北京市

北京:单次收取租金超3个月需纳入监管,这对房东有何影响?

租金 住房公积金

根据北京市房管局所公布的信息,要对北京市所有的房屋租赁进行一个有效的管控,同时对于那些房东要求租客缴纳押金超过三个月的行为纳入监管,这对于房东来说影响就在于资金方面不能够得到迅速回笼,同时也会影响房东们经济收入情况。 而北京市公布的这项政策对于广大的租客朋友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这样就防止了某些房东们乱涨价和乱收费的行为,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租客们的权益,自然这项政策公布以来就受到了人们的强烈好评。

记者获悉,北京此次出台的住房租赁法规,强调了住房的民生属性,将《条例》纳入“居住、不炒、租购并举、职住平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调控措施,并提出了加强租赁价格监控、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以保证租赁市场的平稳运行。 而《条例》的主体部分中从多个方面进行了细化。 例如,在租赁关系的保护上,承租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断水、断电等手段强行解除合同、提前收房等手段。 在押金、单次收取租金方面,也有一定的限制,押金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每次收取的押金最多三个月。 总的来说,北京市所出来的这一系列政策都是为民生所必须要实施的政策,要知道北京市的房价非常之高,而在北京市的省外务工人员是根本买不起北京市的房子,自然会采取租房子的方式来让自己得到居住。 然而北京市仍然有很多房东们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他们往往会存在一些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同时还会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这对于北京市务工的人员来说经济压力是特别大的。

“租金贷”纳入监管 保障住房租赁行业迎发展新契机

住建部网站近日公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在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60多条规范措施,明确提出严控长租公寓领域“高进低出”“租金贷”等现象,规范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稳定各地租金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仅是房地产长效调控政策之一,通过规范市场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权利,也是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的重要举措。 “不得诱导使用租金贷”直指高风险房屋租赁经营模式2017年,住建部曾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但因种种原因政策未能落地。 而在最近几年,随着我国住房租赁行业快速发展,过去只针对房东和租户的法规已难以覆盖对整个市场的指导和监管,行业也出现“长租公寓平台跑路”“租金贷”等问题,影响租客和房东权益。 此次公布的《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此外,《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在住房租赁行业,尤其是长租公寓领域,“租金贷”问题往往让租户防不胜防。 新华财经记者此前采访到相关案例,杭州一租户以每月2300元的价格,通过某长租公寓企业租住一间合租房屋。 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平台管家极力推荐“押一付一”的付款方式。 该租户说,因刚毕业,收入少,相比“押一付三”,这一付款方式有很大吸引力。 不过签订合同后,租户才发现,密密麻麻的合同条款中有一项显示,选择“押一付一”的付款方式将自动同某信托公司签署贷款合同。 业内人士指出,“租金贷”就是长租公寓平台以租客租金的稳定性作为筹码,从第三方贷款平台获取到贷款,之后用贷款去进行投资活动赚取高额利润,而租客也就变为了贷款人,租客支付租金也就成了还贷,一旦长租公寓平台投资行为出现问题,那么由此产生的问题是连贯的,从贷款平台到租户,以及房东都会受到牵连。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在租赁市场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诱导使用“租金贷”风险往往被掩盖,一旦市场出现风吹草动,比如疫情会放大风险,租赁企业资金链条断裂,房东和承租人就都成为受害者。 目前市场上的长租公寓平台多采用以合同的形式从房东手里吸纳房源,再以居间合同的形式撮合租户与房东进行租房交易。 一方面,这种商业模式门槛较低,另一方面也使得平台极力扩大市场规模以博取更高估值。 对此,《条例》中也明确了相关要求,对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明确区分,禁止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哄抬租金、捆绑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服务与监督要求上,对于住房租赁企业支付房东租金高于租户租金、收取租户租金周期长于房东租金周期的高风险经营行为,房产管理名录要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等经营情况等监管。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对长租公寓暴雷事件给予关注,其中对“高进低出”和“长收短付”等给予重点关注。 “类似规定有较积极的意义,若上述行为受到抑制,客观上会减少长租公寓暴雷风险。 ”加大对承租人权益保障强化行业政策扶持力度新冠肺炎疫情对住房租赁市场影响仍在持续,相关风险也在逐步暴露,出台相关规范,进一步保障承租人权益较为及时。 “一线城市中仅北京租房热度环比持续上升,上海、广州和深圳均出现程度不同的环比下滑现象。 ”58同城、安居客近日发布的《2020年8月份一线及新一线城市租房趋势报告》显示,上海、广州和深圳租房市场均处于降温状态,天津市租房热度环比小幅上涨,成都、杭州和长沙也都出现一定程度的环比下降情况。 此前,因甲醛超标问题,住房租赁行业数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在肿瘤研究权威机构——国际肿瘤研究所公布的致癌物列表中,甲醛属于第1类致癌物。 按照世卫组织的相关标准,在封闭12小时的情况下,室内甲醛浓度应不高于0.1mg/m3。 甲醛无色、无味,虽有刺激性,但不易被察觉,因此对人体伤害较大。 “意见稿对于往常出现的,例如出租房甲醛超标、出租人随意进入出租屋、任意提高租金等都做出了相应规定。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租赁住房,甚至有可能会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要求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为保障承租人的公共利益,规定可持住房租赁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等,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出租人应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间。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 业内认为,这一要求将有效遏制群租房等乱象。 “总体来看,本次意见稿对于租赁的规范更为全面和细致,对于目前常见的侵害到租赁关系人的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还可更有效指导各地落实更为本地化的租赁类政策。 ”张波说。 针对“租金随意涨”等问题,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严跃进说,租金指导制度将加快建立,体现了政府对于租赁市场引导的导向,即形成地方“基准租金”的概念;租金公示制度将加快建立,后续各个区域和不同住房都会公布相关租金信息;同时,租金监管制度将加快建立。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只有租赁市场稳定了,买卖市场才能稳定,尽管租赁市场存在部分乱象,但随着政策的重视,租赁市场稳定和回归理性可以预期。

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住房租赁

对“黑中介”、“甲醛房”、虚假房源等乱象作出回应——北京拟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 □ 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 近年来,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引发不少矛盾纠纷,接诉即办涉住房租赁类诉求居高不下。 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甲醛房”、哄抬租金、虚假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作出了回应。 房租价格是租客关心的话题之一。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租房押金和中介费怎么收、怎么退?长期以来,不同住房租赁企业的收费方式各不相同。 “押一付三”“押二付六”等常见租房交易规则,让不少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租客深感压力。 对此,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 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租金应当纳入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租赁领域立法的缺失是租赁市场各类不规范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条例草案的出台,将有效抑制各类住房租赁乱象,如克扣押金、单方面租金上涨、违规使用租金贷等。 租赁市场主体将规范租金定价、租金收付行为,并在合理范围内确定租金涨幅。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说。 记者注意到,此次条例草案明确,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达标将被列入禁止出租之列。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向意向承租人推荐房源时书面告知房屋装修完成时间等情况。 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对出租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虚假房源“猫腻”太多怎么办?今后,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也将有监管。 条例草案提出,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根据本条例相关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 互联网信息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 对两年内因违法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在停业整顿期间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采取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信息发布等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随着企业监管体系完善,各类措施将倒逼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和互联网信息平台等主体规范其经营行为,租赁市场主体进一步出清,形成稳定有序的租赁市场环境。 ”业内人士分析,未来租金管控体系、企业监管体系以及租客权益保障将得到完善。 同时,随着租赁市场有效供给的增加,租客将实现更加安全和稳定的居住。 来源:经济日报

太美了! 一张粉色蘑菇图涨粉10w 网友看到原图后
旧宫镇规模最大整体 异地安置 村民领到新房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