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年代 有多少个版本 李鬼 热门舞台剧为何频频被 围困

摘要: 维护健康行业生态

《觉醒年代之黎明初见》《觉醒年代之唤醒者》《觉醒年代之时代回响》《觉醒年代黎明》《红色觉醒年代》……点开某票务网站,搜索《觉醒年代》,一下出现好几页,这让话剧《觉醒年代》总制作人、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总经理张惠庆打开话匣子,“只有上话获得电视剧《觉醒年代》授权改编话剧,为什么有那么多‘李鬼’?我们保留法律诉讼权。”

前有江苏大剧院原创舞剧《红楼梦》,今有上海话剧艺术中心话剧《觉醒年代》,热门舞台作品“李逵”遇“李鬼”,为何屡见不鲜?

披上大IP外壳,低成本山寨剧横行

“最早是我的同事发现票务网站充斥着各种各样‘觉醒年代’,用了上话《觉醒年代》视频资料、图片,甚至演员资料,作为其剧目宣传。各地演出团体关注党史题材是好事,但这些剧目并没有获得版权方授权。”9月5日,张惠庆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2022年,上海话剧艺术中心经电视剧《觉醒年代》版权方北京歌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将电视剧《觉醒年代》改编为同名舞台剧首演,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巡演。今年暑假,上话发现部分演出主办方在其主办话剧演出的宣传内容、售票页面中盗用上话《觉醒年代》剧照、宣传文案,演出名称也包含“觉醒年代”,意图使观众产生混淆。这些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已严重损害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合法权益。

上话《觉醒年代》

“我们为拿到《觉醒年代》话剧改编授权,花了非常大的心力、人力,现在竟然有这么多挂羊头卖狗肉的‘觉醒年代’,我惊呆了。”张惠庆从业21年,“十多年前,全国各地剧团常有未经授权演出上话同名同题材剧目,那时从业者版权意识没有那么强,情有可原。这几年,演艺行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大家对剧本、音乐、舞美设计著作权都很敏感,市场也会有监管,怎么还会发生‘觉醒年代’这样的问题?”

上话在7月底与8月下旬连续两次发布维权声明

张惠庆曾辗转了解接演山寨“觉醒年代”的剧场,“剧场希望有‘觉醒年代’IP,同时剧目成本尽可能低。没有法律要求剧场在采购项目或票房分成时,必须审核项目版权,他们可以采购上话作品,也可以采购其他内容制作方作品。”

“电视剧《觉醒年代》仅授权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改编为话剧,开心麻花改编为音乐剧,‘觉醒年代+’或‘+觉醒年代’,剧名涉及不正当竞争,我们也在关注剧情是否涉及上话《觉醒年代》独创台词、场景。”法律专业毕业的张惠庆深知,维权之路并不容易,“为什么舞台作品鲜少相关案例,因为侵权、不正当竞争的认定相当复杂,需要综合考量作品相似度,创是主观侵权,还是创意不谋而合。”

各种版本《觉醒年代》

上海曾有剧场拒绝过山寨“觉醒年代”剧目,“剧场方要对方出示版权授权书,山寨剧组肯定出示不了,演出不了了之。剧场方维护健康行业生态,态度令人敬佩。”

用了上话《觉醒年代》素材,宣传另一个“觉醒年代”

白字标注“上海话剧艺术中心”,其实这一版“红色觉醒年代”与上话无关

张惠庆感到委屈,“上话重视剧目中的版权细节,付出不低的版权费用维护上话品牌,不是所有从业者都如此保护自己的剧目、剧团、剧场。”律师提醒她,打维权官司,可能收到的赔款不够诉讼成本。张惠庆回答,“我并不是想借维权追求经济利益,我们要通过这样的诉讼,引起全行业对版权保护的重视。”

消费者可依法要求退一赔三

上话因“觉醒年代”引发的烦恼,并非个例。4月,江苏大剧院发布声明,“部分艺术机构或个人擅自在自媒体社交平台发布江苏大剧院原创民族舞剧《红楼梦》视频,用于其同名剧目的宣传、推广、售票,严重误导公众。未经授权使用相同剧名‘民族舞剧《红楼梦》’开展演出并发布江苏大剧院视频素材用于宣传、推广、售票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江苏大剧院维权声明

热门剧目如何维权?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李宇明律师在接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红楼梦》小说改编权已经不受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以进行改编。但对江苏大剧院版《红楼梦》而言,改编作品本身也有著作权,其编舞、服饰、场景、造型可因独创性设计而受到版权保护,“如果有某个版本的舞剧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江苏大剧院版《红楼梦》的视频画面、独创设计进行商业宣传、售票推广,不仅涉嫌误导公众,侵犯著作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李宇明看来,话剧《觉醒年代》问题更为复杂。“首先,‘觉醒年代’四个字是常见字的组合搭配,是否因为电视剧大火就可以给予一个特殊性的保护?电视剧版权方有否注册相关商标?”李宇明表示,目前这个问题尚无定论,不能一概而论使用了“觉醒年代”作为剧名就必然构成侵权。但他同时提醒,电视剧《觉醒年代》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和市场价值,“觉醒年代”四个字已经与电视剧建立起一定的对应关系,“因此,这个剧名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具备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构成法律规定的‘特有名称’。在此基础上,若有舞台剧未经许可,直接以‘觉醒年代’为名,或搭配与电视剧强相关的标识,可能让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假如第三方演出还进一步使用了获得授权的舞台剧的剧照、视频或标志性设计,则是明显的对舞台剧著作权的侵犯。

李宇明直言,电视剧《觉醒年代》改编自一段真实历史,如何举证部分演出方是未经授权改编、挪用电视剧与舞台剧的设计,而非根据历史原创,目前还存在一定判定难度。“在著作权保护领域,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比如同样有对五四运动的描写,对李大钊、陈独秀等人物的刻画,实践中需要仔细辨析相关桥段的编排、设计、舞美、台词相似程度。”

“李鬼”剧目宣传假中带真,掺杂正版剧目物料,误导消费者。如果买错了票,该怎么办?

李宇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误导消费者,应该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为准。如果有第三方演出在宣传时使用了特定版本演出的剧照、视频,或给出了“原班人马”“授权改编”等表述,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主管部门投诉虚假宣传,要求退一赔三。

他同时提醒,目前演出分销渠道众多,许多演出在售票时存在霸王条款、标识不明、退款难的问题,应尽量选择正规的售票平台,“相关平台也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票务信息的准确性,保证相关票务服务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观众自发区分“李逵”与“李鬼”

让剧组惊喜的是,越来越多观众开始分辨“李逵”与“李鬼”,并主动在网络平台普及。点开《觉醒年代》相关讨论,能看到“避雷!!《红色觉醒年代》舞台剧”“避雷!某音能不能别再骗人了”等帖子。前者普及,“正版《觉醒年代》舞台作品仅有上话话剧《觉醒年代》、开心麻花音乐剧《觉醒年代》”,后者提醒,“刷到觉醒年代视频,觉得好燃,谁能想到这玩意还有假的,拿着别人的视频虚假宣传。”

观众自发科普版本差异,宣传猫腻

去年11月,自得琴社发布声明,“在多位观众的提醒下,我们发现有多个网络账号未经授权,盗用《琴为何物·唐·孤烟直》《琴为何物·宋·水云归》多张剧照、视频素材作为宣传物料,用于宣传二X四伎乐《唐·宫乐宴》演出。自得琴社郑重声明:我们与二X四伎乐《唐·宫乐宴》演出并无任何关联,请广大观众仔细甄别。”

自得琴社截取宣传视频图片,帮助观众辨析演出

“淘宝买东西,还要货比三家,只看剧名,为IP无脑冲不可取,碰到有点心动又吃不准的演出,多搜索可以避免踩雷。”资深剧场观众杨小姐表示,鉴别一台演出是“李逵”还是“李鬼”,有个相对简单的方法——看海报,如果海报对演出团队、主创、演员介绍语焉不详,大概率“有鬼”,“正版剧目不仅有清晰的演职人员名单,而且把最吸引人的部分印得最大,比如明星、奖项、IP授权等。”

这些“觉醒年代”海报看不到任何演出团队信息

在上话《觉醒年代》海报,记者用玫红色框线标出,剧组醒目注明主创团队以及获得电视剧授权

票务网站醒目提示

票务网站醒目标注剧目类型、演出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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