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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广大艺术类考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2025年艺术类专业分为几个类别?哪些类别实行省级统考?
2025年艺术类专业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等7个类别。除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外,其他6个类别均实行省级统考。
二、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安排在什么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表(导)演类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现场考试(含录制)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具体结束时间以编场时间为准。
三、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使用政策如何规定?
除少数经教育部批准实行校考的专业及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未达到当年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四、2025年艺术类专业高校校考如何安排?
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各校考高校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参加现场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8倍。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在对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校考要求的考生范围内择优确定校考合格生源,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有关高校官方网站。
五、在哪里可以查看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各类别考试科目、内容、形式等具体规定?
2025年艺术类统考各类别的考试说明均已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网址: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6719),考生可自行查看。
六、音乐类的考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音乐类统考分为笔试和现场录制两部分。听写、乐理2个科目实行笔试,在考生报名所在市进行;视唱、器乐、声乐3个科目实行现场录制,在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进行。
音乐类考生除听写、乐理、视唱3个科目外,在器乐、声乐2个科目中自主选择1个或2个科目报考,选择报考1个科目的考生仅生成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表演(器乐)1项专业成绩,选择报考2个科目的考生生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教育3项专业成绩。
七、舞蹈类的考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等5个舞种方向,考生自主选择1个方向报考,考试前要仔细阅读《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舞蹈类统考对着装有严格要求,请考生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致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一封信》及主考院校官网《考生提醒》等内容,在考试时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八、表(导)演类考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3个方向,考生可选择服装表演方向或从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2个方向中自主选择1—2个方向报考,相同考试科目仅考一次。
九、同一类别内,具有多项合格专业成绩,是否可以兼报志愿?
同一类别内,具有多项合格专业成绩的考生,在平行志愿填报阶段,可同时填报相应成绩要求的专业志愿。音乐类同时报考声乐、器乐科目的考生,如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要求,则在本科批平行志愿填报阶段,可同时填报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省统考成绩要求的专业(但招生专业如有声乐或器乐技能项要求,须与要求一致)。表(导)演类同时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如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要求,则在本科批平行志愿填报阶段,可同时填报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两类省统考成绩要求的专业。
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十一、2025年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一)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1.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破格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按照招生高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
2.所有使用艺术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高校及专业不得低于我省相应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
3.实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
(二)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十二、202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几个录取批次?
202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十三、艺术类考生志愿填报共有几次机会?
艺术类考生最多有6次填报志愿的机会。本科提前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本科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专科批安排2次志愿填报。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再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十四、实行平行志愿的专业(专业类)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本科批和专科批省级统考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均实行平行志愿,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十五、不实行平行志愿的专业(专业类)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本科提前批、专科批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十六、使用不同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是否可以兼报?
本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专业、使用高校校考成绩的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专业不能相互兼报。
专科同一批次填报志愿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专业不能相互兼报。
特别提醒: 在不同批次志愿填报时,考生可以在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高校校考成绩(或省际联考成绩)的专业中选择一类填报。如在本科批提前批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时候,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本科批提前批第二次填报志愿时,考生如果有高校校考合格成绩,且校考院校还有剩余计划,可以填报校考院校的相关专业。
十七、艺术史论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如何录取?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常规批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十八、艺术类专业如何投档?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本科提前批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本科批省级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专科批省级统考专业按类别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关联考生的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十九、2025年艺术专业省级统考各类别本科批和专科批投档综合成绩如何规定?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书法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计算;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二十、艺术类考生是否可以填报普通类志愿?
在同一批次内,艺术类考生可综合考虑本人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招生计划、专业报考意愿等因素,在艺术类或普通类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其他具体规定和未尽事宜请以《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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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学校简介办学沿革: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源于2005年建校的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复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办学条件:学校占地68.2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0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615.06万元,纸质图书119.49万册;建有国际贸易、金融、同声传译、数字媒体等115个实验实训室;有大连商品交易所、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2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充分满足教学和学生实习实训的需要。 学校注重树立现代教学理念,教学配套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优良的条件。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6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04人,研究生学历教师296人,“双师型”教师228人。 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 培养模式:学校遵循“道德为本、能力至上、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人才培养理念,实施“外语+职业、专业+外语、理论+实践、学校+企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精讲多练、学用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思想品德好,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和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办学定位: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坚持强化优势、凝练特色、错位发展。 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发展、产教融合、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立足日照,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市场化定位、法制化管理、差异化发展、特色化服务、国际化视野,发挥办学优势,努力建设一所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就业措施: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载体,深入贯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模式,构建“政校行企”四方联动机制,通过实施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育人、校企合作就业、校企合作发展,实现了“校企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双赢共进”。 每个学科门类至少有1个对口紧密的行业或企业,每个专业至少有2-3个实习就业实训基地,将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流程相融合,校企双方深化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建设、实训实习等环节合作,实现了专业与岗位、学业与就业的无缝衔接。 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增强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政策,审定2020年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2020年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 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招生计划规模编制各项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学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第十一条 2020年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1.在2020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对于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类别批次,按类分批次,根据专业计划,依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实行以“学校+专业(专业类)”为单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类别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在2020年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院校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 3.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录取相同条件的考生时,根据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录取规则执行。 5.录取中考生各项加、降分情况按照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6.各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各专业无单科成绩要求,无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十五条 我校2020级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执行,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学生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 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奖优助困,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 学校依据相关政策,协助在校生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机构和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七章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邮政编码 联系Q 网址:电子信箱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四川艺考五大变化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明确提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推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规范发展
进一步推进分类考试。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 督促高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就业状况等因素,调整优化本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3、加强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组织管理
将健全省级统考各科类考试制度,完善省级统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格落实考场随机编排、评委随机抽选、考生随机安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改进省级统考评分办法,加强评分管理,完善成绩呈现方式,增强考试的区分度。 笔试考试全部实行“网上评卷”,面试考试逐步实行“考评分离”模式。
4、调整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方式
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立足推进高校美育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承担校园艺术文化普及和对外交流演出任务等。 高校艺术团招生专业为普通类专业,但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比普通专业偏低,不利于后续的人才培养。 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进行选拔,改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5、文化考试及专业统考报名
报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 2024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科类须选择艺术(文)或艺术(理),两者不可兼报;2025年起,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首选科目须选择历史类、物理类,两者不可兼报。 对口类考生须选择文化艺术类。
符合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含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专业统考。 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报名,考生可单报一类也可多类兼报。
6、要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近年来,由于部分高校对艺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相对偏低,导致部分考生功利性报考,将艺考作为“升学捷径”,既不利于学生长远发展,也不利于高校培养高质量的艺术人才。 为此,教育部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要求按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占比不低于50%。
7、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和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相关要求
我省《实施方案》明确: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同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择优录取。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对于极少数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校考高校可提出高考文化成绩破格录取申请。
8、按照教育部统一规范,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9、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2024年起各高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必须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设置的艺术类专业一致。 除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所有在川招生艺术类专业均须按照教育部及我省计划编制与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在川招生计划。 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按文科、理科分别编制;2025年起,计划不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统一编制。 2024年起,招收音乐教育类的高校须确定声乐、器乐的主、副项安排。
10、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省招考委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别,按照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分别划定并公布校考资格线、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2024年分艺术(文)、艺术(理)划定,2025年起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划定。 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控制分数线由校考院校自行划定并公布。
11、艺术类各批次的投档办法
艺术本科提前批采取顺序志愿模式投档。 自2024年起,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采取“根据志愿,全部投档”的办法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本科批、专科批采取平行志愿模式投档。 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临沂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临沂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高校。 为了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临沂大学全称为临沂大学,学校代码为,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学校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提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学校定位为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 学校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1号。 学校拥有优良的革命传统和深厚的红色基因,抗大一分校曾在沂蒙根据地办学,并于2010年更名为临沂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6000余亩,设有27个学院和2个分校区,开设95个本科专业,覆盖11大学科门类,具有学士、硕士授予权。 学校在校生人数为人,教职工2700余人。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474万余册,电子图书和电子期刊158万册。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沂蒙精神融入育人体系,实施“一二三四”融入式协同性多元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学校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学生就业创业率居全省高校前列。 第三章 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类型包括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招生批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依据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包括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春季高考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和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收费退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财政厅文件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退费政策执行。 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资助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附 则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