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1月7日讯 中国 证监会 副主席 李明 在202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大会上的致辞中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落实好中央部署,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落实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举措,提升 A股 投资价值,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回报。
同时,坚定不移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便利跨境投融资,扩大沪深港通投资标的范围,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支持推出更多跨境产品,拓展存托凭证互联互通,拓宽境外上市渠道,扩大期货市场开放,进一步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鼓励和支持更多 外资 机构来华投资展业,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持续强化与国际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推动解决外资关切与合理诉求,加强开放条件下资本市场监管和监管能力建设,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在202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大会上的致辞
尊敬的解冬副市长、邱勇理事长,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早上好!
很高兴参加本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投资者大会。首先,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国际投资者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境内外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出席本次活动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本次大会以“创新、开放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借此机会,我想就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谈些体会和思考。
今年以来,全球经济贸易、地缘政治形势愈加复杂,全球金融市场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和变革。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开放作出一系列部署,明确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习近平主席强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中国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持续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努力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第一,中国证监会始终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为国际投资者打造良好投资环境。 改革与开放相辅相成。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新“ 国九条 ”,中国证监会认真抓好落实,会同相关方面就发行上市准入、 上市公司 监管、退市、行业机构监管、交易监管、稽查执法等出台政策文件,系统制定修订了50多项制度规则,形成了“1+N”政策规则体系。当前一批重点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例如, 发行上市方面, 更加突出“硬科技”特色。 上市公司方面, 围绕分红、回购、退市等方面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共有3600多家公司披露2023年度分红方案,较去年同期增长11%,分红金额达到了2.2万亿元;沪深两市新增披露1345单回购方案,预计回购金额上限合计为1866亿元。 交易监管方面, 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方位、系统化新的规定。 监管执法方面,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操纵市场 和违规减持等行为。受益于中国经济规模持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市场,可投资性持续增强。
第二,中国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持续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取得一系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市场开放方面, 投资端,完善沪深港通机制,扩大交易标的范围,优化交易日历安排,持续放宽合格境外投资者准入条件、扩大投资范围,提高外资参与A股投资的便利性,外资通过QFII和沪深股通持续流入A股市场。截至10月底,沪深股通标的股票数量2788只,市值占A股市场总市值比例超过90%。融资端,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保持境外上市渠道畅通,截至10月底,已办结195家企业境外首发上市备案。 二是机构开放方面, 不断提升外资机构来华展业便利度,已取消外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机构在经营范围和监管要求上实现国民待遇。截至10月底,富达等25家外资控股或全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相继获批, 花旗银行 等5家外资银行在华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桥水等35家外商独资或合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是产品开放方面, 推动A股纳入明晟(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等国际指数,纳入比例不断提升。中日、中新、深港、沪港ETF互通相继开通并顺利运行,已合计推出24只ETF互通产品。期货期权特定品种开放持续扩大。首家在华外资银行实现参与境内国债期货市场交易。离岸A股衍生品工具供给不断丰富,支持香港推出首个A股指数期货,进一步便利了国际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11月初,首批14家证券公司试点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落地。
第三,中国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努力打造外资“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得好”的良好局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作出系统部署,释放出很多新的改革开放信号。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落实好中央部署,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落实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举措,提升A股投资价值,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回报。同时,坚定不移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便利跨境投融资,扩大沪深港通投资标的范围,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支持推出更多跨境ETF产品,拓展存托凭证互联互通,拓宽境外上市渠道,扩大期货市场开放,进一步增强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鼓励和支持更多外资机构来华投资展业,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持续强化与国际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推动解决外资关切与合理诉求,加强开放条件下资本市场监管和监管能力建设,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总体看,随着近期各方面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打出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陆续落地见效,我们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看到中国经济和中国资产的吸引力,参与分享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红利。
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和合共生,天下大同,是中华民族千百年以来的美好追求。中国资本市场将始终怀抱着开放包容和合作共赢的目标前进发展。中国证监会也将以开放的胸怀和气魄直面前进中的挑战,不断拓展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放眼未来,中国市场依然是全球投资的沃土,欢迎更多国际投资者来华展业兴业。
最后,衷心祝愿本次大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电话沟通注意什么
来源:上海证券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怎么处?强化约束、促进有效沟族敏模通,证监会出台指引!十大亮点全解读!祁豆豆 梁银妍证监会15日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资本市场研究专家指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资本市场践行初心使命、涵养良好的市场生态的内在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拥抱新发展理念、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指引》发布,对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指引》共32条,由总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拿念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附则等内容组成,确立了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条基本原则,增加和丰富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新增了网站、新媒体平台、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新兴渠道,并进一步强化了对上市公司的约束。 根据证监会官网消息,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具体监管工作中督促上市公司认真落实《指引》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后续,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将依据《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自律规则,并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评价,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良好实践案例和经验,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从内容看,《指引》进一步了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原则。 具体来看,《指引》适用于依照公司法设立且股票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境外公司参照执行。 同时,《指引》确立了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四条基本原则。 《指引》进一步增加和丰富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并对近年来实践中的良好做法予以固化,具体举措包含:为适应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时代发展形势,在电话、传真等投资者关系管理传统沟通渠道基础上,新增网站、新媒体平台、投资者教育基地等作为新兴渠道。 对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形和要求作出专条规定,提升投资者说明会质量和效果,使其真正成为公司传递价值、投资者发现价值的桥梁;明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在沟通内容中增加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 明确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管和利用机制。 此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 在操作层面,《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制定、部门设置、责任主体、人员配备、培训学习等内容。 《指引》还强化了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除董事会秘书、专门人员外,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也提出要求,明确了他们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禁止情形。 根据证监会官网消息,《指引》还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依法行权维权,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明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监督管理;明兆缓确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制定自律规则进行自律管理。 上海证券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家进行解读,划出了《指引》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十大亮点!【亮点一】牢牢把握“保护投资者”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引》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作为立法依据之一,开篇即强调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 “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不仅体现在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之中,也贯穿了《指引》全文。 一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指引》在总则中规定了上市公司需要遵守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及诚实守信的原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注重诚信。 同时,《指引》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范围、沟通方式和渠道、禁止情形都有详细规定,保障投资者能够及时、全面、便利地获取上市公司相关信息。 二是保障投资者的参与权。 《指引》第十四条对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规定,要求“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第十五条要求“投资者说明会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要求“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当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 三是对于配合投资者行权维权予以规定。 《指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便利投资者和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积极配合投资者纠纷调解。 第十九条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切实履行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 【亮点二】全面贯彻注册制下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正向折射。 《指引》在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中明确,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指引》还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合规性原则、平等性原则、主动性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这“四项基本原则”,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的鼓励等,都是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质量不可或缺的一环。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是注册制配套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 做好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起点,《指引》亦对信息披露做了相关规定,在第十三条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了原则性的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亮点三】呼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制度型开放要求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要求,《指引》明确界定了相关规则的适用范围。 根据规定,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等三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适用《指引》,同时《指引》在业绩说明会和存档等部分细化要求中指出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构建了包容并举、有机统一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体系。 《指引》增加了“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上市的,除适用境外注册地、上市地法律法规的事项外,对境内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的参照执行条款。 【亮点四】强化“关键少数”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新《证券法》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等“关键少数”的行为与义务有进一步规范,因此《指引》对这些“关键少数”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 《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规定“一般情况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应当出席投资者说明会,不能出席的应当公开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此外,《指引》在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第二十七条培训要求等方面也将“关键少数”涵盖其中。 【亮点五】对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做出专门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明确要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 近日,《证监会、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也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说明会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载体,能够让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有利于形成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坦诚沟通、良性互动的市场文化氛围。 在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所持续引导下,2021年,近九成上市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上市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的数量显著增加,召开效果明显提升。 为推动上市公司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升说明会召开质量,《指引》第十五、十六、十七条对实践中应用较多的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中需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出必须召开的情形,并对会前、会中和会后的相关要求做出规定。 【亮点六】针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监管采用“硬手段”和“软约束”《指引》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监督管理,既有法治的“硬手段”,也有最佳实践的“软约束”。 一是明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对上市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监督管理措施。 二是规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自律组织可以制定相关自律规则,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自律管理。 三是明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自律组织和投资者保护机构都可以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评估评价,发布良好实践案例,以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亮点七】将ESG信息纳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范畴随着与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A股纳入国际主流指数等一系列开放举措的落地,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日益成为境内外投资者关注的内容。 在我国向世界宣示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力争实现碳中和的国家目标后,投资者更为重视上市公司ESG信息。 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回应境内外投资者对公司ESG表现的日益重视,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指引》在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中增加公司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 【亮点八】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围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关注的执行问题,《指引》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这一章节中,规定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应当包括的内容,明确投关的责任主体、部门设置及主要职责、人员要求、培训要求及存档要求,提升了规则的可操作性。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上,要求公司在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需明确工作原则、职责分工、工作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渠道和工作要求等。 在部门设置上,规定上市公司要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并配备专门的投关工作人员。 【亮点九】多管齐下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数字化转型适应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时代发展形势,在电话、传真等投资者关系管理传统沟通渠道基础上,《指引》新增了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新兴渠道的规定。 《指引》第八条指出,上市公司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指引》第十条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网络沟通渠道进行了专门规范,鼓励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线上沟通,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特别是对于近年来投资者及媒体关注度日益加大的上证e互动、深交所互动易等线上平台,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此外,《指引》也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投资者说明会和业绩说明会的网络直播和视频互动进行了规定,提升投资者线上参与的便利度。 对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数字化,《指引》第二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可以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 【亮点十】倡导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成熟理性的投资者队伍是资本市场生态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构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良性循环的有机主体。 除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角色和行为进行规范外,对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另一主角——投资者,《指引》同样进行了倡导。 《指引》鼓励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指引》第六条规定,“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 ”
2、证监会将如何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13分)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推出更多有力度、有深度的开放举措,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9月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2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表示,包括推动境外上市新规立法程序,落实好中美跨启仔粗境审计监管合作协议,推出三项扩大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新举措等。 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开放举措渐次落地方星海表示,今年以来,面对多重因素叠加冲击,证监会围绕稳预期、稳资金面、稳市场行为持续发力,及时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科学合理保持IPO和再融资常态化,在全球主要市场股权融资普遍低迷的背景下,今年前7个月,沪深交易所共有178家企业IPO上市,合计融资3459亿元,数量和融资金额均居全球首位。 再融资合计3825亿元,保持了较高水平。 证监会会同相关方面加强期货和现货市场联动监管,严防过度投机,有效防控动力煤、原油等基础工业品价格持续上升风险。 成功应对了国际市场镍期货极端“逼空”行情对国内镍期货市场的外溢风险。 推出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期权,活跃了“专精特新”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 期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有效助力保供稳价工作大局。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资本市场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交易保持活跃,功能发挥良好,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和社会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方星海表示。 此外,资本市场开放举措渐次落地,对外开放局面向好。 方戚森星海表示,证监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新成绩。 一是深化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 拓宽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正式启动互联互通下ETF交易。 优化沪深港通交易日历安排,增加交易天数。 优化和拓展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境内拓展至深交所,境外拓展至瑞士悄镇、德国市场。 5家境内上市公司赴瑞士、英国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融资额累计约22.7亿美元。 建立健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度,允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二是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投资环境。 中美双方成功签署跨境上市公司审计监管合作协议,为清除存在多年的中国企业赴美上市障碍迈出了重要一步。 借鉴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结合中国市场实际,稳步推进货银对付(DVP)改革,有助于提高国际投资者对于国内结算效率和资金安全保障的信心。 今年8月1日生效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对加快期货市场双向开放做出明确制度安排。 三是扎实做好开放政策的沟通宣传,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 证监会加强与国际投资者沟通,及时传递政策信息,稳定外资预期,取得良好效果。 外资投资我国资本市场呈现出明显韧性。 稳步推进全方位制度型开放 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资本市场运行质量和国际影响力也得到显著提升。 目前中国资本市场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升,吸引了越来越多国际投资者积极参与。 ”方星海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统筹发展与安全,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推出更多有力度、有深度的开放举措,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继续稳步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 推动境外上市新规立法程序,做好改革实施后的配套规则、系统建设等准备工作。 拓展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支持更多上市公司互联互通存托凭证发行上市。 进一步优化完善沪深港通机制,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取得实质进展。 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国际化品种,支持开展期货产品结算价授权合作,实现期货市场开放路径多元化。 二是将进一步加强开放环境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的要求,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保持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落实好中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协议,为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构建可预期的国际监管环境。 继续加强与境外机构投资者沟通,不断提高A股投资便利性,不断增强外资投资我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三是将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务实合作。 证监会高度重视两地资本市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不断迈进,支持香港维护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下一步,证监会将会同港方和有关部门推出以下三项扩大两地资本市场务实合作的新举措。 ”方星海表示,一是扩大沪深港通股票标的。 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和更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标的范围。 二是支持香港推出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 研究在港股通增加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三是支持香港推出国债期货。 研究支持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加快推动境内国债期货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实现两地协同发展。
外资配置中国资产不断加码QFII持有A股数量十年增逾4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资本市场走过关键十年。 这十年,我国资本市场在改革开放中持续发展,呈现出开放速度加快、开放力度加大、开放范围扩大的特点。
十年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推进,利用外资取得重要成果,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具体来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迅速发展,A股纳入国际知名指数比重不断提升,机构外资股比全面放开,沪深港通、沪伦通启动,北向资金连续8年净流入A股,债券市场亦成为全球跨境债券投资的重要目的地。 种种迹象表明,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外资持续流入中国资本市场的趋势不断强化。
外资配置中国资产不断加码
过去的十年,我国稳步扩大金融开放,外资对中国资产青睐有加,不仅加速布局证券业,对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配置也在不断加码。
十年来,中国基本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彻底取消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领域外资股比限制,推进跨境证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启动沪深港通、沪伦通、债券通,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一系列重大举措落地落实,兑现了扩大金融开放的承诺。
证券业对外开放步伐坚定。 2012年10月份,第二次修订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首次放宽外资参股比例限制要求。 2018年4月份,《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首次允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 2019年7月份,《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推出十一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2020年4月1日起,证监会正式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这意味着境外机构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独资证券公司,截至2021年底,已有9家外资控股券商在华顺利展业。
银行业和保险业推出50余项开放政策,国际金融机构更加积极、深入参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 2021年,在华外资银行资本和资产均较十年前增长超过50%,在华外资保险公司资本十年间增长1.3倍,资产增长6倍。
2017年7月份债券通开通以来,境外投资者多渠道投资中国债券。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债券市场已经逐渐成为全球跨境债券投资的重要目的地。 统计显示,2021年年末,中国吸收跨境债券投资规模接近8200亿美元,占新兴经济体整个吸收外部债券投资的比例约为三分之一。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总规模21万亿美元,外资在中国债券市场中占比在3%左右。 长期来看,外资仍会稳步增持人民币债券。
多重因素吸引外资持续流入
这十年,中国资产对外资吸引力不断增强,外资持续流入A股市场。 受访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主要源于宏观经济基本面、政策面、上市公司基本面等多重因素的共同推动。
中国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 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赵辰昕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十年,中国经济在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经济发展既保持了量的合理增长,茄销旅也实现了质的稳步提升。 经济总量由2012年的53.9万亿元上升到2021年的114.4万亿元,占世界经济比重从11.3%上升到超过1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6300美元上升到超过1.2万美元。
“中国经济基本面是我国资本市场吸引外资的底气斗悔,正是因为中国宏观经济的出色表现和强劲发展态势,才让外资对我国资本市场持续保持热情。 这是一个正反馈的过程,中国经济底色强劲吸引了外资,而外资的进入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强化。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经济具有强大的韧性,当前仍处于稳定增长的阶段。 如2021年我国经济增长高达8.1%,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大幅高于发达国家水平。 ”粤开证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国内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在顶层产业政策指导下,产业升级具有较强的持续性和确定性。 此外,凭借国内巨大的消费市场和较为完善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未来有望继续涌现一批高成长企业,对外颤凳资的吸引力将不断增强。
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人民币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也有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对全球资金的吸引力。 “对外资而言,汇率保持基本稳定一方面可以减少潜在汇率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降低成本。 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避险属性增强,增加了外资投资人民币资产的信心。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大道越来越畅通。 这十年,中国资本市场不断进行制度改革,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外资进入也变得更加高效。 央行8月10日发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央行将和各金融管理部门一道,将继续坚定不移推动中国金融改革开放,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投资的程序,丰富可投资的资产种类,为境外投资者和国际机构投资中国市场创造更便利的环境。
A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这十年,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过程中,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A股上市公司合计有4844家,其中有3508家上市公司2021年业绩与2012年业绩有可比性。 这3508家公司2012年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2.17万亿元,2021年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4.49万亿元,比十年前成倍增长。
QFII持有A股数量十年增逾4倍
一组组数据,成为这十年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良好格局的生动写照。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得到迅速发展。 截至2022年7月末,已有逾700家机构获批QFII资格,较2012年增长近4倍;QFII持股数量和市值分别增长逾4倍、逾2倍。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制度持续优化。 2012年7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修改了QFII投资范围,并将其持股比例限制由20%放宽至30%。 2016年9月份,证监会取消QFII和RQFII股票投资比例限制,取消股票配置不低于50%的要求,允许QFII灵活对股票债券等资产进行配置。 2019年9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 2020年9月份,证监会、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QFII、RQFII资格和制度规则合二为一,进一步降低了QFII和RQFII投资准入门槛,稳步有序扩大了外资的投资范围。
记者观察到,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QFII机构数量显著增加。 中国证监会的数据显示,2020年第四季度有48家机构获批QFII资格,是2020年前三季度获批QFII数量总和的近2倍,占2020年全年获批QFII总量的68%;2021年1月份至9月份,获批QFII数量达95家,已经超过2020年全年,截至2021年年末,全年获批QFII数量达119家,创下历史新高。
QFII持有A股的规模出现显著增长。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12年年末,QFII持有174只A股,合计持股市值为814.10亿元:2021年年末,QFII持有954只A股,合计持股市值为2840.08亿元,较2012年年末持股数量和持股市值分别增长448.28%、248.86%。
QFII投资结构也悄然发生变化。 从QFII持股行业来看,2012年年末,银行、家用电器、食品饮料、建筑装饰、房地产等五行业持股市值居前,分别为505.01亿元、70.62亿元、53.88亿元、27.39亿元、21.20亿元;2022年一季度末,银行、电力设备、电子、医药生物、建筑材料等五行业持股市值居前,分别为674.17亿元、488.94亿元、182.27亿元、170.08亿元、123.73亿元,均超百亿元。 可见,外资在坚守银行股作为底仓布局的同时,已悄然从家用电器、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转向了医药、科技等成长股。
受访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机构投资偏好的变化,折射了这十年中国产业迭代升级的新趋势。
互联互通共享中国市场机遇
作为互联互通机制下的一个重要投资渠道,沪港通和深港通为加强境内外资本的流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也为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提供了操作便利和低成本的跨境资产配置通道。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作为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机制下的第一座“桥”正式通车。 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开通,由此实现了港交所、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互联互通。 2022年7月4日,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正式开通,中国资本市场在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方向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沪深股通开通以来,北向资金持续买入A股。 截至2022年7月末,沪深股通为A股市场带来1.69万亿元的净流入。 总体来看,北向资金在过去8个年度均呈净流入态势,今年以来截至7月末,北向资金净流入507.30亿元。
沪股通方面,自开通以来截至2022年7月末,共有267只个股现身沪股通的前十大成交活跃股榜单,有169只活跃股期间处于净买入状态,期间获北向资金合计净买入3344.60亿元。
行业方面,上述267只活跃股涉及31个申万一级行业,有23个行业期间实现北向资金净流入,其中,银行、非银金融、电力设备、食品饮料等四行业期间北向资金净买入均超200亿元,这四行业期间北向资金合计净买入1968.07亿元。
深股通方面,自开通以来截至2022年7月末,共有201只个股现身深股通的前十大成交活跃股榜单,有140只活跃股期间处于净买入状态,期间获北向资金合计净买入3968.80亿元。
行业方面,上述201只活跃股涉及30个申万一级行业,有23个行业期间实现北向资金净流入,其中,家用电器、电力设备、电子、非银金融、银行等五行业期间北向资金净买入均超200亿元,这五行业期间北向资金合计净买入2654.46亿元。
互联互通机制的推进与A股相继纳入MSCI、富时罗素全球指数、标普道琼斯指数,可以说,一个是建立“硬件”通道,一个是在“软件”上让境内资本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对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以及人民币国际化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6月1日,A股被正式纳入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SCI)相关指数,市场将这一历史事件称为“A股入摩”。 这是A股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2019年6月21日,A股纳入富时罗素全球指数;2019年9月8日凌晨,标普道琼斯指数纳入A股名单正式公布。 至此,三大国际指数公司MSCI、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全部纳入A股,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又一具有重要意义的里程碑事件。 这也充分体现了国际投资界对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和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支持与信任。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中国资本市场在开放中成长,也必将在扩大开放中进一步壮大。 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推进的新征程上,中国资产的全球吸引力势必越来越强,外资增配中国资产的大潮势必愈加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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