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 未尽出资义务股东为欠薪 买单

未尽出资义务股东为欠薪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人民法庭发现某公司两名股东未履行完出资义务,应对该公司的欠薪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某公司停业后,因欠4名员工薪酬13万多元且未履行生效仲裁裁决,被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戴某及另一股东郑某互相推诿。再查,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两名股东戴某、郑某均为认缴出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股东应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郑某、戴某迫于执行的威慑力,同意按占股比例支付欠薪。(黄彩华 赖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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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讨要工资找股东吗违法吗

员工欠薪应寻求雇主协助,而非直接寻找股东。 然而闷森,在特殊情况下,找到股东并非非法。 若股东出现未尽橡厅出资义务及抽逃资金等状况,致公司无力发放员工薪酬,在满足特定要求时,员工亦有权向该股东追索。 反之,若股东无过失,员工贸然向其梁罩隐索薪,恐会造成不当行为。 因此,建议员工优先采取与雇主商谈、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提起劳动仲裁等合法手段解决工资难题。 若在企业破产后,股东可能需以未尽出资为限担责,这是员工依法追偿之机会。

当挂名股东,请问有什么风险?

挂名股东分两种,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两者的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详细风险介绍脊帆如下: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风险: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

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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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风险: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慧孙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笔者认为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

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

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

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 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

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樱碧雹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挂名股东的特征: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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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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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股东是否要承担

公司欠薪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欠薪的责任,除非其个人行为涉嫌违法或对公司产生了重大过失。 公司欠薪问题属于劳动纠纷范畴,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合同进行处理。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欠薪问题与公司人格是分离游吵厅的,因此,股东通常不需要承担公司欠薪的责任。 这是因为公司人格和股东个人是分开的,股东只需承担其出资责任,不能被追究额外的责任。 然而,股东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有可能需要承担公司欠薪的责任:1. 股东个人与公司账务管理混淆,以至于导致公司财务出现问题;2. 股东在公司经营中存在明显的过错或疏忽,导致公司出现财务困难;3. 股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例如违法转移公司财产等。 如果股东个人存在上述情况,则有可能会被追责,需要承担公司欠薪的责任。 如果公司破产了,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欠薪责任?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承担欠薪责任。 由于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因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债务应该优先得到偿还。 如果公司破产后仍有神隐剩余资产,则可以用来支付员工的欠薪和其他债务。 如果公司破产后无法清偿债务,则员工的欠薪可以申请国家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或者社保补贴等。 公司欠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一般情况下,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欠薪的责任。 只有在股东个人存在明显过错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追究责任。 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股东也不需要承担欠薪责任,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债务应该优先得碰知到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因经营活动负债,不能清偿债务的,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股东已经全部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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