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大同:有机旱作农业助增收)
光明日报记者 李建斌 杨珏 光明日报通讯员 马静波 宋佳烨
金秋十月,火红的高粱、金黄的玉米装点着田野。这是山西大同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助力农民增收的累累硕果。截至目前,大同市累计发展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区190万亩,并探索走出了有机旱作引领、种养加循环、农文康旅融合的有机旱作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秋日里,云州区吉家庄乡瓮城口村2000多亩有机旱作农业核心示范区一派繁忙景象,村党支部书记陈纪新介绍:“村里应用了双垄沟播全膜覆盖以及膜下滴灌技术,高粱亩产真不错。今年粮食市场行情好,我们村户均种粮收入都在3万元左右,加上种高粱的收入,有的上五六万元了。”
作为有机旱作农业示范村,经过近3年时间的打造,瓮城口村逐步形成了以种植高粱、谷子为主的有机旱作农业核心区,并探索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管理模式,农民收入大幅增加。
令人欣喜的好成绩,正是大同市深耕农业赛道,以绿色、有机、低碳理念为引领,以“特、优”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有机旱作农业,带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及促进农民增收的真实写照。
自2020年起,大同持续打造融合有机社区、有机旱作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事体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一带六园区多基地”示范园区,集中推广“全膜双垄沟播+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模式,共完成81.5万亩,亩增产200斤以上。
目前,大同全市玉米、高粱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谷黍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测土配方和项目区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分别达到92%以上和90%以上。
今年以来,大同以规模化发展促进增产增收,推广形式由点面示范提升为整村、整乡、整县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持续稳产高产。在此基础上,大同还创建了以云州区、阳高县、天镇县为代表的“吨粮田”样板区,培育出天镇酿酒高粱、广灵富硒小米、浑源道地黄芪、阳高优质杏果、左云高寒苦荞等一批特优产业,打造了绿色、低碳、有机、高效农业生产新业态,形成以杂粮为主、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竞相发展的产业格局。
《光明日报》(2024年10月20日03版)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哪些?
农业新政策补贴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建设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补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补贴、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补贴、奶业振兴行动补贴、畜牧良种推广补贴。
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补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深松整地补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扩展资料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2、农机购置补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选取确定本省补贴机具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 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
3、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着力发展一批小而精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 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
4、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聚力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为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创建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中央财政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认定后,再视情况安排部分奖补资金。
5、农业产业强镇示范。 以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乡镇为载体,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规范壮大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 中央财政通过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
6、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 2019年支持天津、河北、福建、山东、湖南、广西、云南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示范。 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运营,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 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7、奶业振兴行动。 重点支持制约奶业发展的优质饲草种植、家庭牧场和奶业合作社发展。 将奶农发展家庭牧场、奶业合作社等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进行优先重点支持,支持建设优质奶源基地。 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8、畜牧良种推广。 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以及存栏能繁母羊、牦牛能繁母牛养殖户进行补助。 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业主产省,支持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 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9、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以重点县为单位,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和大豆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 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供销社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为从事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农户提供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1、农机深松整地。 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国作业面积达到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 承担任务的相关省份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12、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轮作休耕试点面积为3000万亩。 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主要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大豆、花生、油菜产区实施;休耕试点500万亩,主要在地下水超采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
13、产粮大县奖励。 对符合规定的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省份给予奖励。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其他奖励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扶持粮油产业发展。
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 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15、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 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拨付到省区,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实施办法,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依据等,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大豆生产者。
参考资料:青田县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在哪里可以找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09年12月31日)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 面对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多年不遇自然灾害的重大考验,面对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不利影响,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巩固和发展了农业农村好形势。 粮食生产再获丰收,连续6年实现增产;农民工就业快速回升,农民收入连续6年较快增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体制创新取得新的突破;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继续加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变;农村教育、医疗、社保制度不断健全,农村民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基层组织进一步巩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这为党和国家战胜困难、共克时艰赢得了战略主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基础支撑。 [1]当前,我国农业的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日益加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在积累增多,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挑战也在叠加凸显。 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促进农业生产上新台阶的制约越来越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越来越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任务越来越重。 全党务必居安思危,切实防止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的倾向,努力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 必须不断深化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认识,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突出强化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层体系,大力加强农村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夯实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一、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1.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 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 要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 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 对各地土地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继续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 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和市场调控机制。 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增加良种补贴,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 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种类,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 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逐步完善适合牧区、林区、垦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 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结算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不准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 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 扩大销区粮食储备规模。 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做好棉花、食糖、猪肉调控预案,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 3.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强财税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 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 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 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 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 加快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 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 针对农业农村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搞好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 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 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 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发展农村小额保险。 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4.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 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 大中城市要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与乡村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设立专项的农村公益基金会,用于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有关部门要抓紧健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下乡支农制度,通过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 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5.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针对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适时出台刺激农村消费需求的新办法新措施。 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下乡实施力度,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 改善售后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 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商贸、邮政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等经营网点,继续支持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提升“万村千乡”超市和农家店服务功能质量。 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 二、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6.稳定发展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 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基础上,大力优化品种结构,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 全面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 有关扶持政策要向商品粮调出量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农场)倾斜。 继续减少直至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资金配套。 大力发展油料生产,加快优质油菜、花生生产基地县建设,积极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 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糖料生产。 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 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实施规模,年内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农场)。 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大型农产品基地,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7.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园艺作物生产设施化、畜禽水产养殖规模化。 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发展园艺作物标准生产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 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增加渔政、渔港、渔船安全设施等建设投入,搞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支持发展远洋渔业。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8.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把水利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逐步推进重点中小河流治理。 加快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搞好蓄滞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 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建设。 按期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统筹安排其余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在科学规划论证基础上,启动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加快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 拓宽水利建设基金筹资渠道。 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新增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集蓄等小微型水利设施。 通过一事一议、财政补助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加强基层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9.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 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集中投入、连片推进的要求,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农田排灌、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机耕道路和农田林网建设,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 继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投入,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 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 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对应用旱作农业技术给予补助。 10.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 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推动国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 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展农业产学研联盟,加强农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实施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扩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范围。 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 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 推进农用工业技术改造。 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大力推广机械深松整地,支持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1.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统筹制定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支持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等扶持政策,发展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 加大力度建设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仓储设施,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大型涉农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物流设施。 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拓展交易品种,鼓励生产经营者运用期货交易机制规避市场风险。 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支持农产品营销。 全面推进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超对接,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及大企业等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大力培育农村经纪人,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 加强市场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 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12.构筑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结合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适当增加安排退耕还林。 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博客)施期限,抓紧制定实施办法。 继续推进三北、沿海、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和京津风沙源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统筹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 加大力度筹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从2010年起提高中央财政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开展造林苗木、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中央财政对林木良种生产使用、中幼林和低产林抚育给予补贴。 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启动森林经营工程,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提高林地综合产出能力。 大力增加森林碳汇。 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延长实施年限,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继续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发展舍饲圈养,搞好人工饲草地和牧区水利建设。 推进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 加大草原鼠虫害防治力度。 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强化草原执法监督。 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和南方崩岗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洁小流域建设。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 三、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13.努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工作,增强农民科学种田和就业创业能力。 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林下种养业,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 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 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 加大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 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 14.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水平。 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教师培训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 农村学校布局要符合实际,方便学生上学,保证学生安全。 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逐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状况。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 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 搞好农村地区妇幼卫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加强农村食品和药品监管。 积极发展农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 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继续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少生快富工程,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持制度,加强和创新农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 15.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 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 积极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水平。 搞好农村养老院建设,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探索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有效办法。 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农村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覆盖残疾人。 做好农村防灾减灾工作。 16.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 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合理布局,完善功能,加快改变农村面貌。 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如期完成规划任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乡区域供水。 适应农村用电需求快速增长的趋势,结合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 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全面完成“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任务,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 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 支持农村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 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继续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 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 加强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 实行以奖促治政策,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试点,搞好废品、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推进农村信息化,积极支持农村电信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17.继续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坚持农村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扩大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着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因地制宜加大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以工代赈等各项扶贫工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积极稳妥实行扶贫易地搬迁,妥善解决移民后续发展问题。 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治理。 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连片开发以及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等试点。 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研究制定未来10年扶贫开发纲要和相关规划。 四、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18.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快制定具体办法,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继续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 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19.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上级审计、监察、组织等部门参与考核。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 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 20.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推动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为农民提供多种有效服务。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 各级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服务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积极发展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质优价廉的各种专业服务。 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 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 21.积极推进林业改革。 健全林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林业管理制度。 深化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配套改革。 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支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 深化集体林采伐管理改革,建立森林采伐管理新机制和森林可持续经营新体系。 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办法,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和评估师制度。 逐步扩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范围。 扶持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支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和国有森林资源统一管理改革试点。 22.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按相关规划和要求,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的清理化解,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 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扩大试点范围。 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加快落实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基层社建设,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 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 (因为太多发不上来,详见)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我国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通过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实现农产品供求平衡、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x0d\x0a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增加农业国内支持总量。 农业国内支持政策是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条件,是加强农业支持保护的主要措施。 WTO规则并不笼统地反对农业国内支持政策,限制的只是那些对生产和贸易有扭曲作用的支持措施。 因此,必须坚持农业投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保证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在现有水平上逐年增加。 \x0d\x0a二、调整农业支持保护结构,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农业科研投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农业科技储备。 二是完善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率,提高国家农业技术推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在中小型农村公益设施建设方面的责任,把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各级财政支农投资的重点领域。 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西部贫困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农村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扩大良种补贴规模和范围,目前实施的大豆、小麦、玉米良种推广补贴试点,取得了显著效果,应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规模,并进一步向其他农产品延伸。 五是继续增加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结合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情况,建立对化肥、农药、燃油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政策性补贴制度。 \x0d\x0a三、改进对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 一是进一步扩大农民直接补贴规模和范围。 既可以考虑不与产量挂钩的直接收入补贴,也可以考虑与产量挂钩的直接补贴方式,还可以考虑选择某些对增效增收作用明显的生产环节进行补贴,如机耕机收补贴,推广旱作农业节水灌溉技术补贴,检验检疫补贴等。 改变单纯依赖政府直接救济的做法,积极试点农业保险与灾害救助相结合的自然灾害补助。 加强不同财政支农方式与其他支农方式的有机结合,在继续完善国家财政对农业直接投资的同时,加强运用财政贴息、补助、税收、担保等经济杠杆工具,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支持农业。 \x0d\x0a四、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质量管理和出口企业的保护,努力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 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也应该探索积极的出口促进措施,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 近期,应重点针对一些国家利用技术壁垒、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设置贸易障碍,严重阻碍了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严峻现实,加大对外谈判交涉力度,建立与进口国的双边或多边磋商机制,为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 完善农产品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国际农产品产需情况及绿色认证标准等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掌握国外最新贸易政策动态,及时对社会发布,为企业和农户调整生产结构提供权威的信息服务。 对农产品加工业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