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2008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8,本图集主要涵盖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详细设计与安装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机房的分级、分区、设备布置,供配电系统和接地系统的设计,电磁屏蔽室的做法,以及机房布线、监控、火灾报警系统及灭火系统的设置。
同时,还涉及机房建筑、结构、空调、给排水专业的要求及具体做法。
图集以电气专业为主,但也有涉及建筑、空调等其他专业的专项设计,旨在指导从事机房工程的人员准确理解和应用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确保电子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与可靠性。
本图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物中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
从设计、施工到检测,图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与参考,旨在确保机房工程的高质量实施,满足电子信息系统高效、稳定运行的需求。
综上所述,本图集是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设计与安装的重要参考资料,为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提供了详尽的技术指导。
其内容涵盖了从机房分级分区到专业设计的各个方面,为机房工程的实施提供了科学、规范的依据。
机械加工厂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1、新建、扩建、改建的机械工业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的建筑设计;2、机械工业工厂中电离辐射室的建筑设计;3、机械工业工厂中电磁屏蔽室,屏蔽频率为0.15MHz~30MHz利用建筑物增设屏蔽层的建筑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屏蔽机房制作简要说明(人防Ⅰ级)
此屏蔽机房制作简要说明: 1. 屏蔽机房屏蔽壳体底面采用厚度为3mm的优质冷轧板,墙面和顶面采用厚度为2mm的优质冷轧板,冷轧钢板双面防锈漆,铺设在用矩形管龙骨制作的屏蔽层支撑框架上,现场安装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固定,机房底部与地面间采用5mm高强度绝缘板作防潮绝缘处理,顶部作刚度加强处理.如楼面承重不够,应制作承重散力架,确保机房使用安全。
整个屏蔽体作防腐油漆处理。
2.机房所配置的强弱电如设备用电、电话线、信号、音频线、网络线、空调信号等都应通过专用滤波器引入机房并应集中安装,初步确定安装在维护间旁的屏蔽墙体上,具体位置安装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机房屏蔽基建尺寸为长3宽4.5高3米,屏蔽室龙骨距离基建墙50mm,高度预留一部分,最大利用好房间尺寸。
配置1.02.0米的电动屏蔽门一扇。
机房顶部(或屏蔽墙体上)安装通风波导窗300300mm共2个;具体安装位置可根据现场情况在安装时确定。
4.机房内部装饰:顶部微孔板、墙面采用彩钢板饰面;地面采用600600mm瓷面防静电地板,维护间入口设置在设计图纸上位置,室内电器线路在防静电地板下穿管布控,开关、插座等数量和安装位置应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5. 屏蔽室成套配置完毕后,均达到《国防工程电磁脉冲防护设计规范》GJB3928-2006(Ⅰ级)。
测试方法按国标GB/-2006。
性能满足用户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