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 决定任命岑浩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岑浩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于2024年12月20日就职。
会议审议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选举岑浩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人选的报告,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情况的汇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会议决定任命岑浩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李强强调,澳门回归祖国25年来,“一国两制”方针在澳门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开创了澳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局面。中央人民政府将继续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具有澳门特色的“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新局面。支持澳门发挥自身独特优势、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持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澳门与祖国内地同发展、共繁荣。
国务院全体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任命岑浩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94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岑浩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于2024年12月20日就职。
总理 李强
2024年10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2号《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2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车船税的纳税人、税额、免税情况及征收管理等相关内容。 第一条指出,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需按照本条例缴纳车船税,税对象包括在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和船舶。 其中,车船税的税额依据附录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子税目和税额。 对于特定类型的车船,如非机动车船、拖拉机、渔船和军队专用车船等,条例列举了免税情况。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车船税的征收,纳税地点通常为车船的登记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为车船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记载的当月。 条例允许省级政府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同时规定了车船税的申报和缴纳方式,以及未缴纳者由使用人代缴的规定。 保险机构作为扣缴义务人,需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车船管理部门需协助税务机关进行征收管理。 该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之前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附录中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的车船税目、计税单位以及相应的每年税额,具体数额可根据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发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旨在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 该条例适用于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异地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不包括因短期事由外出的人员和在直辖市、设区市内区与区之间居住的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协同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予以配合。 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 条例规定,流动人口需在离开户籍地前办理婚育证明,并在到达现居住地30日内提交。 有关部门需及时通报计划生育信息,确保信息共享。 同时,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如计划生育知识普及、免费避孕药具和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未履行职责的政府部门,条例设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替代了先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条例》全文详细规定了行政复议法实施的各个方面,旨在强化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以及促进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根据《行政复议法》,该条例明确了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如依法处理复议申请、转送相关申请、办理行政赔偿事项等,并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被申请人、期限等做了具体规定。 申请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方式包括书面或口头,且需明确复议请求和事实。 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特殊情况如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或无法人资格的组织,也有相应的申请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根据不同情况,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或者自收到告知或补充告知之日起算。 对于申请材料不全或不清楚的情况,行政复议机构会通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补则视为放弃。 申请人可以向多个有权机关申请复议,由最先收到的或协商确定的机构受理。 行政复议过程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可能受到影响,有权机关会告知复议权利和期限。 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时,可实地调查、听证,并确保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材料的权利。 复议期间,若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被申请人改变行为,不影响审理,但申请撤回后不得再次提出相同理由。 复议决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维持、履行法定职责、撤销或变更,以及驳回申请等。 最后,条例还强调了行政复议的监督机制,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机关复议工作的监督,以及对复议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责任追究。 整个条例从2007年8月1日起实施,为行政复议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