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涉嫌违法 交警提醒

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因价格适中、方便使用等特点深受不少群众喜爱。但由于有的驾驶人乱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随意变道及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成为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之一。

11月6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致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提到老年代步车系非法组装、拼装车辆。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均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上路行驶的车辆将被予以扣留,驾驶人员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今年7月,进贤县交警查获一村民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

老年代步车系非法组装车辆、不能上牌,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在日常的出行中,不时有标注“接送自家小孩、老年人代步”等字样的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驶,部分驾驶人随意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乱窜乱行,影响正常道路交通秩序,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老年代步车伤亡交通事故多发、易发。

据了解,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主要是指以蓄电池或者燃油驱动的非法组装、拼装的三轮或者四轮,且内部刹车、油门等一应俱全的车辆。其安全性能差、防护性能低,车型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由此引发了较多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均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处拘留。

此外,因无法上牌、无法购买有关的车辆保险,老年代步车及所有人、驾驶人等信息无法输入交通管理系统,无法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将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如老年代步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老年代步车存在多重安全隐患,早已被限制生产

设计不合理、安全配置简陋、保障能力差……据介绍,老年代步车存在多种安全隐患。例如,为迎合消费者“随意穿插”的需要,其车身往往设计得很窄,但底盘很轻,高度又比较高,所以不仅视觉上比例很不协调,而且重心也较高,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很容易发飘、倾斜;刹车构件的设计多采用抱刹,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这对反应慢、力道不足的老年人来说十分危险。另外,这些车辆出厂后一般不会进行碰撞测试,在市面上出售的车辆普遍缺乏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基本的安全配置物件。

据悉,早在2018年11月8日,国家六部委就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通知》中提到的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其中就包括老年代步车。《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摸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于超范围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无营业执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查封。

南昌交警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驾乘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及儿童。同时,坚决抵制无牌无证、逆向行驶、闯红灯、超员、随意掉头转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文/图 皮婉婷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老年代步车上路违法吗

一、老年代步车上路违法吗1、老年代步车上路违法。 老年代步车并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老年代步车上路是违法行为。 老年代步车只能在交通法规定的公路之外的路上行驶,如封闭的厂区、景区、社区里的路,或乡村小培贺睁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配岁安全技术标准。 二、老年代步车上路的新规定是什么老年代步车上路的新规定如下:1、便是对年龄的限制了,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如果家中拍升有年龄较大的长辈,作为孩子还是要多注意老年人的出行,可千万别为了图方便让他们冒风险。 2、老年代步车若是想上路,须到交通部门进行检测车的各项性能和安全配置,还有大小,电池等。 比如一辆车不能过大,本身长度不超过3500mm,宽度不超过1500mm,高度不超过1500mm,重量大性能差的铅酸电池不能继续被正规车使用,车辆的碰撞性能也得达到一定标准。 只有符合标准的才可以上牌,不合格的不仅不能上牌,如果被交警查到上路,还会被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老年代步车”上路?交警蜀黍帮你划重点

四个轮子可遮风可挡雨,可前进可后退,外形酷似小轿车“老年代步车”风潮席卷众多城市,风靡一时。

这种被称作“为中老年人量身打造的老年代步车”,不用考驾照、不用上牌,你觉得是真的吗?不要被不实的言论蒙蔽了双眼!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

不符合标准的“老年代步车”既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驶,且车辆性能无保障,抗风险能力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央视曾对老年代步车的生产进行过暗访,不得不提的是,老年代步车设计很不合理。

这类车为了迎合消费者“随意穿插”的需要,车身往往设计得很窄,但底盘很轻,高度又比较高,所以不仅视觉上比例很不协调,而且重心也较高,稳定性极差,在行驶中很容易发飘、倾斜。

刹车构件的设计多采用抱刹,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刹住。 这对反应慢、力道不足的老年人来说十分危险。 另外,这些车辆出厂后一般不会进行碰撞测试,安全性能根本无法保证。

在安全配置方面,老年代步车可以用“简陋”来形容。

市场在售的老年代步车,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 车身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身内部,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更不用提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这些“高大上”配置了。

影响到安全性能的,还有令人心寒的粗糙工艺和低劣材质。

众多代步车经营户的生产工序相当粗糙,买了电机之后,自己焊装车架、车壳,一天即可组装出厂。 除了“电机罩外壳”这样简单到令人心寒的工艺,还有令人心寒的零配件材质。 为了利益最大化,老年代步车所采用的零配件均低劣便宜,车身外壳用的不是钢材和铝材,更多是价格低廉的玻璃钢,强度很低,15km/h的时速陆没顷便足以使其四分五裂。 中消协也曾就老年代步车的质量问题发出过警示,其中提到“刹车构件单薄,容易损坏”。

究竟要如何杜绝此种车辆上路呢?

一、出台管理办法

为加强桂林市城区范围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有效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桂林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桂林实际,制定了《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政府令第6号),并于2019年12月13日经桂林市五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一)禁止生产销售

2020年2月1日起,本市城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非法拼装早陆、改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和销售非法拼装、改装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

(二)商家的销售告知义务与虚假销售的法律后果

商家出售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时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购买者车辆的质量、性能、用途、限制性使用规定、有效期限等信息,并向购买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发票,商家不履行销售义务的,消费者可提出更换、退货、退还货款等要求。 如果商家采用隐瞒、虚假宣传、欺诈等方式售卖,消费者可以大胆说“不”,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三倍赔偿”要求。

(三)设定过渡期规定通行路线时间

2020年2月1日以前购买的,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注册登记(上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设定两年过渡期限(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在过渡期限内应当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四)未纳入过渡期的车辆上路必查

2020年2月1日(含)以后购买的,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察升》无法注册登记(上牌)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过渡期结束后的管理规定

2022年1月31日过渡期结束以后,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注册登记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禁止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法律责任

(一)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在禁止通行的时间内行驶的,罚款200元。

(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三)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四)驾驶无保险机动车的,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

近期,桂林交警积极走进社区、学校,市场周边,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驾驶员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劝导教育。

老人代步车能上路吗

1、不能。 2、虽然商家用低速四轮电动车这样的说法来进行宣,但同老年代步车”一样,它们都属于机动车,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是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目录的都属于非法车辆,公安斗基袭交通管锋高理部门不予登记核发牌证,不得上路行驶。 3、现在有记录的四轮电动车一般为残疾人助力车,景区行政安保车,旅行车及厂区用车,这些电动车都统一配有特殊的牌照,且只能在规定区域内,所以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 4、交警提醒市民,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四轮电动车大部分都不在国家工信部公布的目录范围之内,也就意味着购买后无法上牌上路行驶,擅自空兄上路将被查处,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法保障权益和理赔,也就是说市民在选购四轮电动车时要留个神,,弄清楚该品牌该车型是否属于国家工信部公告的目录产品。 避免购买后无法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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