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A股公司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环生物(000518)今日晚间公告:今日,公司接到通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克平下发了《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近日决定对其立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中船应急(300527)今日晚间公布,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表示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9月18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其实际控制人陆克平与董事陆宇因涉及 ST威创(002308)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

广东证监局查明,威创股份、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根据公告内容,陆克平作为威创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将面临2200万元的罚款,并且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严厉措施。 陆克平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另外,他作为实际控制人被追加1000万元罚款,并且因其责任人身份再被处以700万元罚款。

作为董事,在威创股份的信息披露违规过程中同样负有责任,广东证监局对其作出了600万元罚款,并采取了为期十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环生物9月18日收到董事陆宇的辞职申请。陆宇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9月27日,四环生物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披露实际控制人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最新情况。陆克平以及其实控人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91亿股,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总数的91.66%,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

今年4月份, 经过一年多调查,证监会查明,四环生物存在连续5年业绩报告虚假记载等四大违法事实:

证监会决定对四环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孙国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对陆克平、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对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中船应急去年12月公告:董事长王小丰、董事会秘书李应昌、唐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财务核算方面,中船应急2021年签署8套应急装备产品销售合同,2022年仅验收并交付2套,6套未取得验收文件,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公司2021年签署了多批量应急装备的销售合同,其中部分产品于2023年才交货,公司全部在2022年确认了收入。 此外,公司对部分应收债权未按照公司的评估决议采取单项计提; 公司对部分应收债权账龄分类错误,将账龄1年内的应收债权分类至1—2年进行坏账计提。

信息披露方面,湖北兴舟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2022年6月对其存在其他应付款1800万元,但未将该笔资金情况作为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中船重工集团应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急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2.3%股份,自应急科技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为其员工代付社保费用,应急科技已于2023年9月偿还了代付款项;公司在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中,对部分应收债权实际采取单项计提方式,但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情况。

责编:陈丽湘

校对:陶谦


“东旭系”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财务疑云密布

近期,东旭蓝天()与东旭光电()先后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成为监管层调查对象,市场反应强烈,投资者对东旭集团财务与运营提出质疑。 公告指出,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是两家公司遭立案的原因,违反了《证券法》与《行政处罚法》。 公司表示正推进年报编制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相关方沟通,以尽早披露年报及一季报,但最终安排可能无法实现,可能导致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 有投资者向“那父财经”反映,东旭实控人李兆廷自2月起被有权机构控制至今未能自由,此消息未得到东旭蓝天官方回应。 四个月前,“那父财经”曾报道东旭蓝天与东旭光电财务数据,如今立案调查证实文章内容的准确性,引发市场对东旭集团财务问题的关注。 东旭蓝天与东旭光电股价于5月6日同时停牌,总市值分别为35.83亿与80.55亿,市场对两家公司预期悲观,担忧立案调查对其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东旭蓝天与东旭光电的立案调查不仅影响两家公司自身,也对整个A股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在监管层打击财务造假力度增强的背景下,东旭系能否应对危机,需时间与市场的检验。 对于投资者而言,提高风险意识,谨慎投资,是应对此类事件的关键。

被证监会立案的股票后果很严重吗?

被证监会立案的股票后果一般会比较严重,以下是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对上市公司的附带影响。 1.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之一,是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监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并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如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则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3.对发行优先股的影响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则不得公开发行优先股。 4.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下称“《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受理的,证监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证监会暂停审核。 根据《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对方,及前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因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证监会终止审核,并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或者其聘请的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之一,是上市公司及其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能够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根据《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暂行规定》第七条所列主体[1]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5.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之一,是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3年,交易方案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外。 6.可能引发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交所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上市公司出现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7.可能引发暂停上市根据上交所、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上市公司出现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交易满三十个交易日,由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如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则深交所可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8.可能引发终止上市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股票已被暂停上市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上市的,上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规定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移送决定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或者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未满足恢复上市条件的,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历来被证监会立案上市公司怎么处理的都市

当一个公司被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后,一般会遵循以下程序和处理方式:1、立案调查:证监会会根据相关线索和调查情况,决定是否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通常是为了调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 2、暂停交易:一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一般会要求交易所暂停该公司股票的交易,以防止投资者进行买卖交易,避免价格波动和信息不对称。 3、调查处理:证监会会对涉案公司展开全面的调查,收集证据并进行审查。 如果确实发现了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可以采取一系列相应的处理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和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 每起案件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置,并且可能会因为政策和监管环境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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